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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1+1:一场雾霾教会我们什么?
2013-02-21 10:22:33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 】 浏览:293次 评论:0
 ◆徐琦


  今年1月,一家国外媒体用这样的话形容中国首都的雾霾天,它们惊讶于人们不借助工具,就能在空气中嗅出尾气与煤尘。这样的报道虽有夸大其词,但暴露在污染下的中国人有理由不满,他们更多的只能是无可奈何。有人说,这场雾霾是一堂最好不过的公民课。


  显而易见的是,这堂课的科普意义其实很有限,大部分人依然不知道雾和霾到底有什么区别,雾霾为什么有害,更说不清雾霾的主要成份和形成机理,不过这些也许都是最不重要的。但凡经历过今年以来连续雾霾的人,都身临其境地感受到了环境污染的危害,从切肤之痛中增强了解决环境问题的紧迫感。雾霾里,人人自危,人人都意识到自己是颗粒污染物的制造者。一场雾霾,人人有责。恐慌之下出现了这样的疑问:光化学烟雾事件不久会不会发生在我们身边?离呼吸瓶装空气的日子还远吗?于是,一部分人出于善意自觉放弃以车代步,节日里也不再燃放烟花爆竹。雾霾事件,再一次充当了调动环保公众参与热情的催化器,再一次宣示了环保“自下而上”时代的到来。


  “自上而下”的环保,取决于官方的态度和决心。而在环境保护和经济增长的天平上,经济增长往往消磨环境治理的决心,这也是长期以来靠牺牲环境求发展的根本原因所在。而“自下而上”在最近10年显示了越来越大的威力,因为公众反对污染的态度最坚决。他们是环境污染的直接受害者,他们对于污染的反应最敏感、最强烈。有“春江水暖鸭先知”,亦有“春江水黑鸭先死”。对蓝天白云有直接需求的公众,最有资格、也最坚决反对污染企业,而且也更能够在环境保护中发挥作用。允许公民参与政治并尊重公民意见反馈,才能避免环境污染悲剧的发生。因为,如果没有民意反馈,在能带来巨大利润的企业和公民长远利益两者之间,政府会有何作为难以掌控。


  反躬自问、反求诸己,符合我国传统道德规范,但过多强调个人行为的重要性,给人感觉是部分媒体在刻意转移视线,政府更有推卸责任之嫌。简单从数据上看,尾气污染占到雾霾形成源头的1/4强,可见即使所有人都不开车,也难说能够彻底驱散雾霾。雾霾形成的主因确实是人为,但更多在于产业结构低下、城市布局混乱,归根到底还是发展方式的问题。而这种层面的症结,绝不是靠公民个体行动能够破解的。同在一片天空下呼吸,公民绝对有资格抱怨,更有资格问责:这里不对,制造了霾;那里不负责任,纵容了污染。雾霾之下,谁都莫谈躲猫猫。诚然,公民需要自律,但要解决问题,最应该问责的还是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地方政府。


  过去人们曾津津乐道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认为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人们的环境意识也上升到一定高度,愿意采用技术进步或减缓经济发展速度来获得环境的改善。以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为例,它们已经过了这个转折,环境也已得到改善。然而,如果仅仅停留于公众环境意识的觉醒,而未能真正影响政府的决策,所谓环境质量的拐点是否会在前方等着我们去撞线,未得而知。30年前,我们已经提出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路,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但如今看来,发展,没能避开西方老路;污染,也基本走了西方老路。难道,还要让西方那些重大灾难重演一遍?华北雾霾,混合了当年伦敦和洛杉矶事件的同类污染物。特别是大量含氮有机颗粒物,正是洛杉矶光化学烟雾的主要成分之一。专家已经看到了危险信号,现在警醒,立即强力减排,应该还来得及;任何漠视和迟疑,都是一种犯罪。


  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应该是公众内心和外在行为上有自我节制的社会,也是一个公民敢于说“不”的社会。如果说雾霾是堂公民课,那么这也许应是我们最大的收获。面对雾霾,既然每个人都难以逃避,那么就各归各位,简简单单做好自己就好,政府做政府该做的,公民做公民该做的。

责任编辑:dongz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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