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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组织建言《北京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加大处罚力度 强化信息公开
2013-02-20 10:49:45 来源: 作者: 【 】 浏览:340次 评论:0
中国环境报记者陈媛媛


  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和自然大学近日向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提交了关于《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的修改意见,建议加重处罚破坏大气环境的行为,加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增加对市民高度关注的高风险排放源和敏感区域的监测和治理。


  近来一些地方接连出现的大范围灰霾天气,让大气污染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空前关注。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在1月19日就《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主要就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看到草案送审稿,第一印象就是对污染大气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环保组织自然大学发起人冯永锋说:“我们建议将‘按日计罚’作为重要条款纳入条例。”


  “按日计罚”是指从发现污染的那一天起,到污染终止的那一天,每一天都要罚款一定的数额,污染时日越长,罚款越重。环保组织在修改意见中指出,“按日计罚”在重庆、深圳两地实施,对当地环境污染企业产生了有效的震慑作用。环保组织认为,连日的灰霾说明了治理大气污染的迫切性,北京市必须下决心提高惩罚力度,对于那些大气污染物长期超标排放且屡次处罚无实际改善的企业责令停产退出。


  草案送审稿中,规定了企业从新建、运行到排污申报登记、监测、信息公开等全过程管理中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但环保组织指出,“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的条款,仍可能阻碍环境信息的公开透明。


  环境公益律师夏军说:“我曾不止一次遇到企业或环保部门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公开环境信息,而这些信息则涉及到一些公众的健康安全。”环保组织建议在《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加强信息公开尤其是主动信息公开的条款,如公开在线监测信息、企业违规信息等,以便公众监督。


  环保组织在修改建议中提出了“高风险污染源或敏感区域”的概念。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史博士后毛达解释,这些区域的排放在局部可能会形成比较严重的污染,目前北京市的高风险污染源有垃圾焚烧厂和露天垃圾焚烧点。“这些区域可能会有多环芳烃、重金属和二恶英等高毒性污染物污染,须加强监测并公布数据。对于露天焚烧,环保部门和城管部门应开展联合执法加以制止,”毛达说。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从1月19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此期间,民间环保组织通过“我为北京争口气”、“建言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研讨会等公众参与活动,收集学者、市民的建议和意见,并进行了汇总。提交的修改意见中也包含了对油品质量、机动车污染治理、大气污染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内容。据悉,《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将于今年7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经过审议完善后,将于年底付诸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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