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大范围的雾霾突袭我国中东部地区。逐年增多的雾霾天气,让我国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中国环境报记者 刘晓星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看不见。”新年伊始,一场罕见的雾霾天气“袭击”了京冀鲁鄂等我国中东部的大部分地区,许多人开始在网上用类似的语言调侃这次严重的雾霾污染。
在气象部门每日发布的气象地图上,人们会注意到,在雾霾天气持续的这几天时间里,一条深褐色的巨大污染带几乎贯穿了我国整个中东部地区,有近三分之一的国土被笼罩在厚厚的雾霾之下。从北京、天津到石家庄,再到郑州、南通、贵阳,74个重点监测城市中有近半数遭遇严重污染。
持续雾霾天气带来的严重污染让口罩和室内运动成为了1月人们最为熟知的两个概念。当冷空气袭来、雾霾散去后,由此次污染事件引发的思考并没有因此而褪去,相反如同警钟一般,再次敲响了大气污染防治这个沉重的话题。
此次雾霾事件是天灾还是人祸?
此次严重雾霾天气的发生,除了与气象条件有关之外,和粗放式的生产方式也有着密切的关系。
一进入2013年,大范围的雾霾便突袭了我国中东部地区,长时间盘踞不去。根据环保部门的监测数据,从京津冀地区到长三角地区甚至再到珠三角地区这样一个如此大的范围之内,PM2.5严重超标;而在部分地区,PM2.5的最高测试值甚至超过每立方米1000微克。
“过去每到冬季,虽然雾霾天气也很严重,但像今年这样,雾霾从北京一直延伸到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数千公里连成一大片的情况却是第一次。”中国环境科学院副院长柴发合如此表示。
在日前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主办的专家与公众、媒体环保科普沙龙上,针对此次雾霾天气过程,柴发合说出了自己的判断,“可以说,此次雾霾事件是近几年来我们看到的颗粒物污染,或者大家所称的雾霾污染最严重的时期。”
据柴发合介绍,此次雾霾天气过程具有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浓度水平高3个显著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PM2.5浓度高,根据环保部门的监测数据,在所监测的重点监测城市中,PM2.5日最高值达到1000,日均值达到600;
第二个特点是污染涉及的范围广。不仅北京、石家庄这些位于华北的城市遭到了雾霾“袭击”,而且雾霾天气波及到了位于我国中部、南部的许多城市。国家发布的监测数据涉及到33个城市,但是实际上遭遇雾霾天气的城市数目更多,因为有不少城市没有进行这样的监测。
第三个特点是这次事件是公众反映最为强烈的一次。柴发合说,2012年2月,我国发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在之后召开的“十八大”上,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美好愿景。在这种大背景下,雾霾的来袭让整个社会尤其是群众对于发展带来的越来越突出的环境问题深感忧虑。
此次雾霾天气究竟是如何形成的?柴发合认为,发生如此大范围的雾霾天气,主要还是由于客观气象条件引发的。
“当气象条件处于一种静止的状态、没有冷空气活动时,整个地区都会处于一个静温状态。我们观测的云层高度只有300米,大量污染物在300米以下,在没有大气对流的情况下,就导致污染扩散不出去,所以就形成了一个污染物逐渐累积的过程。”
柴发合还指出,雾霾天气的形成取决于两个条件——静温和大气湿度。本次事件的发生,除了静温之外,大气湿度还比较大,最终导致了高浓度PM2.5污染的产生。
“在这次雾霾事件中,经观测我们发现二次颗粒物和二次有机污染物浓度相当高,其中硫酸盐浓度达到每立方米200微克,硝酸盐达到每立方米100微克,这个现象也表示了此次大面积、高浓度的雾霾是一个污染积累过程造成的。”柴发合说,如果没有污染物的积累过程,硫酸盐和硝酸盐的浓度不会如此之高,所以此次事件是污染积累的重雾霾现象。
另外从雾霾污染的发展趋势看,区域背景污染浓度也非常高,整个所受雾霾天气影响的区域PM2.5日平均浓度都是在300~400之间,比较均匀。柴发合说,这些数据一方面反应了PM2.5污染分布的均匀性,同时也说明区域之间污染存在相互影响和传输的可能,“起码是各个城市污染积累抬高了区域污染的水平”。
在记者的采访中,一些专家认为,此次中东部地区之所以发生大范围、长时间的雾霾天气,除了自然因素之外,和粗放的生产方式也分不开。
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郝吉明介绍说,美国大气专家把“大气污染”定义成一种特殊的气象条件,在这种条件下某些污染物质的浓度增高持续一定的时间,就将其定义成大气污染。即如果天气形式不发生变化,污染浓度增高持续一定时间,就会形成大气污染。
“尤其是像今年大部分地区比较冷,供暖用的能源量继续增加,导致污染持续积累。与此同时,污染积累的快慢也取决于源强。北京的情况是原来只要污染物排放稳定,只要两天的积累空气质量就会恶化,现在由于北京的很多重污染企业已经搬迁出城区,但也只要3天~4天的污染物积累PM2.5就会上升。”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胡敏利用其科研监测站点的数据对本次雾霾天气PM2.5进行了源解析。她介绍说,解析出来这几类源,如煤燃烧、机动车尾气排放、生物质燃烧等各类源都对PM2.5的生成有贡献。因此要综合考虑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
空气污染谁能独善其身?
相关区域污染物的传输,也是形成本次重污染的重要因素。这也意味着一旦发生严重污染,没有哪个区域能置身其外。
此次雾霾天气严重影响了公众的生活和出行,各地也纷纷采取了一些应对措施。如北京市出台政策要求党政机关停驶三成公车,中小学停止学生户外锻炼活动;湖北省武汉市则要求建筑工地要采取措施减少扬尘污染,严格监管企业烟尘排放;河南省郑州市要求对城区主干道进行冲洗,每天增加两次洒水降尘……
对此,柴发合认为,虽然污染天气出现后一些省市出台了应对措施,但仍然能看出在面对这样大范围、高强度的污染天气时,政府部门依然显得束手无策,总体上说还是应对力度不够。
作为空气污染最为严重的地区,北京市连续启动了多项应急措施,近百家企业停产限产,力度可谓空前。
1月14日,针对严重雾霾污染,北京市环保局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为应对这次雾霾天气,北京共有58家企业实现了停产,完全切断了污染源。同时有41家企业通过削减生产、提高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率等方式,降低了30%以上的污染排放。
然而,人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尴尬现状是,由于北京是一个特大型城市,城市运行带来的各类污染物排放量非常大,仅凭这些这些措施,其效果十分有限。
在这次雾霾污染事件中,除了近期极端不利的污染扩散条件是形成本次污染过程的直接原因之外,相关区域污染物的传输,也是形成本次重污染的重要因素。
专家指出,空气污染的高度开放性、流动性决定了空气污染治理不仅仅是一个城市的事情。此次雾霾事件,北京地区西南部、东南部以及向南的周边地区污染水平明显高于北京城区。而在北京的北部地区,大范围、大区域尺度内污染物的输送和北京本地排放污染物相叠加,使PM2.5污染物浓度水平进一步升高,客观上加重了北京地区的污染水平。
那么,这种外来污染物“侵入”的规模有多大?以PM2.5的重要来源燃煤污染为例,北京市每年燃煤量为2000多万吨,而天津市就达7000万吨,河北省的燃煤量则高达到两亿多吨。仅津冀两地相加,燃煤污染规模就是北京的近14倍。
为了治理大气污染,北京市一直对污染工业实行限制和外迁的政策。但与此同时,北京周边省市如内蒙古、山西、天津、河北等地,却是钢铁、建材、火电、化工等重化工业密集的区域,而这些产业均是PM2.5等污染物排放的大户。当北京地区的企业在污染天气里停产限产减排时,周边地区的企业却照常生产排污。在这种情况下,北京不可能独善其身。
此次雾霾事件区域性污染特征明显,全国中东部地区、华北地区尤其严重,多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严重污染的水平。如何才能以此次重污染天气为契机,将防治重污染天气的“区域性应急联动”提上日程?
针对这一问题,有专家指出,此前的沙尘暴治理,正是由北京、河北、内蒙古等多个省市协同作战,才获得了初步成功,重污染天气的治理和应急同样需要循此思路。空气污染威胁之下,没有谁能置身事外。
“要想改善一个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仅靠局部地区来采取污染控制措施是远远不够的。”郝吉明院士如此表示。
从上海市环保局和北京市环保局发布的数据来看,在PM2.5的来源中,区域性污染物的传输占到重要的比例。目前,北京地区和上海地区硝酸盐的比例大概有50%来自于区域的传输,而在中国东部地区,硝酸盐、硫酸盐和铵盐几乎占了PM2.5化学组成的一半左右。
郝吉明指出,控制PM2.5的污染和控制区域性的污染,需要对固定源、移动源和地区源实行综合控制,需要对多种污染物实行协同控制,这样才能够在空气质量尤其是有二次污染导致的空气质量的改善方面取得成效。
“为达到这一目标,亟需在全国范围内建立长期的区域间合作机制,需要法规、管理机制以及机构等多方面的支持及保障。”郝吉明说。区域协调发展作为未来加快推进的一个方略,显然也需要把这种污染的区域共治纳入题中。对此,需要各地树立起污染共治的共识,来共同推进污染治理策略举措的实施。
如何破解“靠天吸气”困局?
打破“靠天吸气”困局,需要加强区域合作,建立起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制度,同时建立一套科学预测预警预报、应急管理体系和措施体系。
冷空气来袭,持续出现的雾霾天气消失。然而这种“靠天吸气”来改善大气质量的困局真不容易打破?
柴发合认为,空气污染治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也要长短结合,“一方面,我们要按照去年颁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把城市空气质量按照新的标准规定的时段平均,有日平均、有小时平均,也有年平均、8小时平均,按照不同时段不同污染物做到达标,解决困扰公众健康的大气污染问题。”
与此同时,在目前的状况下,要做好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柴发合说,在此次污染事件中,各个地区采取了不同程度的应对措施,但与此同时,也确实暴露出了我们现在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从法规管理到技术层面上存在的许多问题。
“首先是在法规层面上,从2008年我国就开始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但是至今这个法律一直迟迟没有最后颁布。在处理政府、公众和排污企业之间的关系方面,我们确实是缺少一些法律上的最基本的一些依据。”对此柴发合深表遗憾。
而在技术层面上,也存在一些问题。
在我国“十二五”规划中,国家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种主要污染物实施排放总量控制。那么如何将总量减排与改善环境质量结合起来呢?柴发合认为,污染减排和环境改善结合起来是我们追求的一个目标,“就是说减排一定要使大气环境质量迅速得到改善,要通过空气质量改善的要求,来优化我们减排污染源和需要减排的量。”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也有一些专家并不完全赞同这一观点。
一位专家提出,在“十二五”期间,我国还不宜以单一的环境质量考核代替排放总量控制考核,也不宜对环境质量目标提出过于乐观的要求。目前不少地区前期基础尚不完全具备,且“十二五”期间,不少地区仍然可能处于总量持续减排、环境质量不会明显改观的“治污相持期”,一些环境质量标准的修订也会对环境质量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甚至会导致一些地方环境质量的“急剧”下降。因此不能片面地认为环境质量考核是“十二五”期间的最优选择。
“在‘十二五’期间,应进一步坚持并完善排放总量控制,同时大幅度增加环境质量目标的内容,有限度地把环境质量纳入区域考核范围,来逐步解决污染减排和环境质量之间的挂钩问题。”
去年12月5日,环境保护部公布了我国第一部综合性大气污染防治规划《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15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大气污染严重的地区,细颗粒污染物PM2.5年均浓度要比2010年下降6%,全国其他重点区域的PM2.5年均浓度要下降5%。
对此,柴发合认为,这标志着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导向正逐步由污染物总量控制向改善环境质量转变,由主要防治一次性污染向既防治一次性污染又注重二次性污染转变。
“这里面有个非常重要的理念,即‘区域污染防治’概念建立起来了,就是一定通过区域污染的防治,达到既要体现属地的责任、同时也要加强区域的联防联控来共同解决大气污染问题的目的。”
“同时,整个《规划》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措施,对改善我们国家13个重点区域空气质量起到了一个非常好的作用。”柴发合说。
据了解,为确保《规划》中给各地列出的空气质量达标目标不落空,《规划》还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整治措施,包括要在京津冀等空气污染较重的地区执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通过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控制火电、水泥、钢铁等污染较重行业的项目上马。
而通过这一系列措施,有助于提升区域污染防治水平。
柴发合说,改善环境质量是所有环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但现阶段的污染减排还难以确保环境质量同步改善,这个问题是当前污染减排中一个非常突出的减排效应问题,“有些总量减排因子与一些地区环境质量问题不完全具有直接对应性,采取全国相对统一的模式,未充分考虑区域产业结构和环境污染特征,同时,减排任务落实与区域环境污染源头也未完全衔接。”
柴发合认为,污染防治离不开科技支持,希望国家尽快建立大气污染科技专项,集中全国的力量,搞清楚我国大气污染的来源,以及摸索出解决这些污染的技术途径和技术方法,“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我们就无法真正在最短时间内找到控制大气污染的最佳道路。”
与此同时,还应建立一套科学预测预警预报、应急管理体系和措施体系。
“我们应对此次重污染事件,但是实际上我们的应对是一种被动的应对,我们还没有真正看到哪一家主动应对,”柴发合说,所谓被动应对就是污染事件发生后,才削减30%的公车行驶带来的污染,而不是说提前预见到污染事件要发生,提前采取措施减缓降低污染的程度,或者是减少污染的时间。
“所以提前采取预防措施与污染达到临界点再采取应对措施两者相比较,可能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这就需要建立一套科学预测预警预报、应急管理体系和措施体系。”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的1月12日污染数据,部分被监测城市空气质量都达到严重污染级别。 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