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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如期完成无害化处置历史遗留铬渣35.2万吨
2013-01-18 09:24:02 来源: 作者: 【 】 浏览:335次 评论:0
中国环境报记者 杨爱群 通讯员 李俊伟


  2012年12月下旬,位于内蒙古西部的巴彦淖尔市已经进入严寒时节,在内蒙古黄河铬盐股份有限公司,一场“最后的决战”正在轰轰烈烈的进行着。铲车、挖掘机忙碌在铬渣堆上,大型运输车辆有序等候装车运送,原本的生产厂区现在已经全线改为铬渣处置区,各种机械伴随着轰鸣声正在全线运转。


  随着年底的临近,巴彦淖尔市能否顺利完成铬渣无害化处置,圆满完成国家和自治区政府交给的任务进入了最后“倒计时”。


  在巴彦淖尔从环保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口中,听到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们顶住各种压力,终于看到了胜利的曙光,历史堆存铬渣是锲在企业体内的毒瘤,铲除毒瘤是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出台铬渣污染整治方案


  未完成治理暂停建设项目审批


  2011年8月,云南曲靖铬渣污染事件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铬渣之害首次被大众所熟识,一场大范围、高标准的以铬盐行业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随之展开。


  早在2005年,国家发改委与原国家环保总局就联合出台了《铬渣污染综合整治方案》,要求在2010年底前,所有历史堆存铬渣实现无害化处置。但面对种种历史遗留问题,最终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仅有7个全部完成,大部分省区未能如期完成。曲靖铬渣污染事件,再次引起环保部门高度重视,并做出最后处置期限“大考”。


  2011年11月1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发函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求按照《铬渣污染综合整治方案》有关要求,加快铬渣治理进度,并采取措施防止铬渣堆存场所二次污染,尽早完成铬渣污染综合整治任务。


  其中明确,为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环境保护部开展以铬盐行业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将对2012年底前未完成《方案》所规定的历史遗留铬渣治理任务的地级市,暂停其除节能减排、民生保障项目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并取消这一地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生态示范市(县、区)等环境保护荣誉称号;对2011年底前未完成2006年后新产生铬渣治理任务以及2012年年底前未完成历史遗留铬渣治理任务的现有铬盐生产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处置完毕方可恢复生产。


  而截至2011年9月,内蒙古历史遗留铬渣3/4在巴彦淖尔市,能否按期完成,对巴彦淖尔市以及内蒙古自治区都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曾隶属于轻工业部定点铬盐生产企业,内蒙古自治区惟一一家铬盐生产企业,始建于1966年的内蒙古黄河铬盐公司,作为国家重要战略能源铬盐生产重点企业,为新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截至2005年,内蒙古黄河铬盐公司历史遗留堆存铬渣已达30多万吨,分堆在厂区的3个堆渣场,最大的堆渣场内铬渣堆积高达20多米,称渣滓山并不为过。


  “2005年接手公司后,我们一方面实施铬盐化工循环经济技术改造,从源头减少新铬渣的产生,同时加大投入建成投运干法解毒回转窑,并加强铬渣在钢铁水泥生产中的综合利用。截至2011年年底,已累计处置历史遗留铬渣16万吨左右。由于历史堆存数量大,依靠自身仍一时无法‘消化’旧账,但我们一直为安全处置努力着,因为这是我们一个企业要承担的社会责任。”黄河铬盐公司副总经理张清河介绍说。


  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部门联动


  做好铬渣处置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铬渣无害化处置,落实环境保护部“全国所有铬盐企业必须在2012年底前完成铬渣的治理任务”这一刚性要求,加快推进全区历史遗留铬渣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


  2012年3月,内蒙古专门成立由自治区环保厅厅长安国通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历史遗留铬渣综合整治督察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全区铬渣无害化处置工作,并下发文件,要求巴彦淖尔市政府加快历史遗留铬渣综合整治步伐,确保2012年底前实现历史遗留铬渣全部无害化处置。


  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自治区环保厅副巡视员郝庆文多次带队协调周边盟市钢铁企业协助巴彦淖尔市处置铬渣,并提出具体要求。

  7月17日,安国通深入黄河铬盐公司实地调研,指出“铬渣处置是自治区环保事业的一件大事,一定要全力抓好,按期完成”。


  对巴彦淖尔市而言,限期安全处置,事关企业长远发展和全市发展大局,如何有效加快历史遗留铬渣无害化处置进程,确保如期完成处置任务,巴彦淖尔市在积极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和自治区环保厅沟通、协调的同时,逐层分解任务,把铬渣处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


  2012年年初,巴彦淖尔市分管副市长蔺富民召开专题会议推进铬渣处置工作,并带领磴口县政府和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负责人专程赴自治区环保厅进行专题汇报。


  2012年3月1日,巴彦淖尔市市长段志强主持召开了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黄河铬盐公司铬渣处置有关事宜,正式成立黄河铬盐公司铬渣无害化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蔺富民任组长,相关旗县和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协调推进铬渣处置各项具体工作。


  由巴彦淖尔市环保局负责,抓紧制定黄河铬盐公司铬渣处置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与自治区环保厅对接,尽快落实铬渣在乌海、阿拉善盟、包头等钢铁水泥行业中的无害化处置事宜。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配合,全力做好铬渣处置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工作。


  巴彦淖尔市按照企业自筹为主、积极向上争取、市县两级政府适当补助的方式解决铬渣处置费用5200余万元,全力推进铬渣无害化处置。仅用一周时间,巴彦淖尔市便制定完成了《铬渣处置倒计时方案》,并上报自治区政府。


  “做好铬渣处置工作,既是我们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我们环保队伍也是一次大考验。我们承担着为当地百姓创造一个碧水蓝天美好环境的责任。”巴彦淖尔市环保局局长尹兆明说。


  在自治区环保厅大力支持下,经过巴彦淖尔市和磴口县政府以及黄河铬盐公司的共同努力,针对历史遗留铬渣黄河铬盐公司采取了两种处置方式,通过自备窑干法解毒和外运钢铁厂、水泥厂进行无害化安全处置。联系市内、周边盟市进行无害化处置铬渣的企业达13家,涉及到巴彦淖尔市及周边阿拉善盟、乌海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共5个盟市。投入1.48亿元加快安全处置


  对生产线升级改造全部转为铬渣处置


  面对铬渣处置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以及黄河铬盐公司全力展开“除渣之战”,切实“消化”铬渣历史库存,确保限期之内完成处置。但面对库存之多,短期内完成任务的难度可想而知。


  “通过自备窑干法解毒和其他企业的协助消化,切实加快了历史库存铬渣的处置,但处置并非那么顺利。由于钢铁、水泥企业受市场影响较大,2012年4月相关产品进入销售‘冷期’,协助处置的几家企业相继受到波及,其中一部分由于市场需求大幅度减少而不得以减产或者停产,打乱了铬渣处置计划,处置量一度剧减,面对全部处置任务的完成期限,如何加快安全处置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张清河无奈地告诉记者。


  建筑市场的持续低迷,原本协调好协助处置铬渣的几家水泥企业相继限产、停产,到年底前彻底处置完毕的计划将落空。巴彦淖尔市主动对有处置能力的企业进行上门沟通的同时,及时向自治区环保厅汇报有关情况。自治区环保厅全力支持并相继加强与周边盟市的协调沟通工作。

  巴彦淖尔市组织召开铬渣处置形式分析会,商讨解决办法,确定了不得已而为之的最后一搏。


  “在依靠外力无助的情况下,我们只能选择自救,虽然这种情况对我们很不利,但如果不如此我们根本不可能在年底前彻底完成处置任务。为此市政府在积极想办法的同时,自治区环保厅也给予了我们大力支持,在如此困难的情况下,我们举全力确保处置工作顺利开展。”尹兆明介绍说。


  在自治区环保厅、巴彦淖尔市、磴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多方位资金保障情况下,黄河铬盐公司于7月中旬确定转变处置途径,决定利用国内比较成熟的铬渣干法和湿法两种直接处置工艺对原有生产线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原本企业生产线全部转为铬渣处置。


  8月5日,黄河铬盐公司生产线全线停机,对原有铬盐焙烧生产线,新增铬渣破碎、筛分,还原煤破碎、燃料煤制粉,除尘、输送、计量,大窑燃烧系统全面进行技术改造。经过日夜奋战于8月16日改造完成的3条干法解毒生产线开始投料试车,期间多次对改造工艺进行调试,于9月11日全线投入正式运行,月处置铬渣1.5万吨。创造了黄河铬盐公司历史上工程改造投入人力最多、工程建设进度最快的业绩,为全面完成历史遗留铬渣处置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厂区铬渣大多为历史堆存,铬渣堆底部堆存时间久,由于未分化而且板结严重,其密度均大于原分化层,为此历史遗留铬渣数量比原统计的30万吨增加了5万多吨。对我们而言,现在不仅是全线停产转为铬渣处置,最大的问题还在于等铬渣处置完毕后,要想恢复生产,原有的设备大部分都要重新更换,而目前公司已经把大部分资金用于铬渣处置,后续恢复生产资金也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但目前最为主要的是能保证按期完成处置任务。”张清河告诉记者。


  经过努力,原有历史堆存铬渣到目前已经基本处置完成,截至2012年12月7日,已累计处置历史遗留铬渣33.51万吨,所剩量大约仅为1.5万吨左右,可以说已经看到铬渣处置完毕的“曙光”。


  12月12日,巴彦淖尔市、磴口县环保局再次召开现场办公会,倒排工期,全力推进处置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处置任务,全面做好迎接自治区环保厅检查和验收的各项工作。


  为确保铬渣处置工作顺利完成,先后投入资金达1.48亿元。仅2012年的使用资金就包括重金属污染防控资金1000万元,自治区环保厅支持2500万元,市县两级政府各支持1000万元,黄河铬盐公司也自筹资金7770万元(其中向市财政借款1200万元)。正是全方位的资金保障,才确保了铬渣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正是自治区环保厅、巴彦淖尔市以及磴口县政府的全力支持,才坚定了我们铬渣处置工作开展的信心,如果仅以一己之力是很难完成的。按照处置进度,由于无形中多出5万多吨铬渣的处置量,预计全部处置完毕处置资金将达到1.68亿元,但欣慰的是资金的按时到位,确保了我们历史遗留铬渣全部实现无害化的安全处置。”张清河说。


  实行铬渣处置“一票否决”制


  将处置量、质量与员工工资挂钩


  时间短、困难多、责任重,怎样确保处置工作安全规范,不是“应付”完成任务,而是切切实实地进行无害化安全处置,减少铬渣的潜在危害,保一方社会安康,这也是环境保护部下大力气要求无害化安全处置铬渣的出发点。


  黄河铬盐公司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内堆存历史铬渣最多的企业,多年来一直是各级政府、环保部门和公司的关注焦点。从2008年自投资金建成干法解毒回转窑后,就积极主动联系相关企业在水泥水产中铬渣资源化处置实验并取得实际效果,为2012年的铬渣无害化处置技术支撑做了铺垫。


  为提高生产工艺环节管控,黄河铬盐公司针对干湿法工艺特点,制定了一整套铬渣处置管控体系,重点加强生产过程的前置质量管理控制,对原料煤固定碳含量、焙烧煤发热量、硫酸亚铁等主要原辅材料制定严格的进厂质量标准。针对铬渣处置工艺要求制定相应的岗位操作规程。


  同时制定铬渣处置“一票否决”制,将处置量、质量与员工工资挂钩,公司安环部派专人对铬渣处置量进行监督,要求质量部每小时从出料口取样化验一次,对未达到处置标准要求的实行返烧措施,并主动接受磴口县环保局监测站不定时的抽检监督。


  黄河铬盐公司自身严格管控只是整个处置管控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为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处置任务,巴彦淖尔市环保局、磴口县环保局抽调专人从2012年1月起实行无节假日驻厂监察,一度驻厂人员达到7人。


  在对铬渣外运情况进行监察的同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要求和规定,对运输车辆、数量、运输线路等内容进行现场监管,履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定期与接受地环保部门进行核实,确保铬渣运输车次和数量相吻合。


  对厂内铬渣处理情况进行监察,对铬渣干法解毒窑根据铬渣处置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采样分析。特别是黄河铬盐公司8月初全线停产改造运行后,加大采样频次,每3小时采样分析一次,运行稳定按规范采样。对处置后铬渣按要求进行监测合格后拉入填埋场填埋,确保进入填埋场铬渣全部达标,并按规范倾倒。对铬渣填埋场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监管,为保证工程质量,聘请环境监理对整体施工过程进行监理。对铬盐公司铬渣处置过程进行现场监管,对产生的粉尘以及除尘设施的运行,要求采取防扬尘污染措施,确保粉尘达标排放,防止因二次污染造成对周边环境影响。


  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生产过程监管双保险,确保了从运输到处置过程中的安全规范。


  处置铬渣是一项民生工程,治理铬渣于当代,不留污染给子孙。铬渣治理完成了,但铬渣污染及污染场地的治理则刚刚开始,《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将全面开展污染场地治理工作,今后的路还很长,任务依然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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