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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湖”之辩唱的是哪出戏?
2012-12-27 10:29:03 来源: 作者: 【 】 浏览:351次 评论:0
徐琦


  岁末年终,正是各级干部“交卷”的时候。相比一些地方搞关门总结、自我表扬,日前武汉等地开展的电视问政更有料、有看头。一年工作下来,好坏优劣摆上桌,由市民说了算。而今年武汉电视问政第一次全场“哭脸”毫不客气地给了湖泊保护。


  公正地说,武汉市近年来对湖泊保护投入了不少心力,制定法规、任命湖长、划定红线。但这不并代表着违法开发侵占湖面的事情就此销声匿迹。此次电视问政中提到的芦湾湖就是被房地产项目不断蚕食而面临消失,面对市民的焦虑,武汉市水务局官员的回应很有一些黑色幽默:芦湾湖属于塘而不是湖,不在湖泊保护范围之内。


  什么是塘?什么是湖?湖是指陆地上聚积的大片水域,塘通常是指面积不大的水池。在学术领域,界定池塘和湖泊的方法在于面积大小,颇有争议性,并没有明确说法。湖泊的别称众多,武汉人见惯大江大湖,常以塘、泡﹑汊来指代他们看来水面狭窄的湖泊,而在北方,也许同样大小的湖泊就可以被称作淀、荡、泊甚至海了。


  按照武汉当地水务部门的界定方法,水面面积50亩以上都属于湖。而讽刺的是,芦湾湖原来的面积确有60亩左右,但因为房地产项目开发已经被填3/4,如今只剩10余亩,此时再挂上湖的标签确实有些尴尬。但是,当初是谁让芦湾湖丧失了作为湖的资格?现在又是谁企图以此为由逃避湖泊保护的应有之责?


  芦湾湖到底该不该纳入保护范围?根据2000年以前水务部门集中对湖泊划定的保护线,芦湾湖没有纳入湖北省重点湖泊保护范围,法律规定产权单位有权对湖泊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填湖也获得了当地水务部门的批准,当属合法。


  但市民对此说法并不买账。他们认为这么多年来芦湾湖周边的情况发生了巨变,从过去荒僻的农村变成高楼林立的都市。芦湾湖作为城市中难得的自然景观,应该适时提高保护档次,造福于民。


  湖泊作为公共资源,是填是留,市民该不该有发言权?提供公共产品,管理公共资源,避免负外部性效应发生,原本是政府的刚性职责,为什么屡屡被个别小集团的利益绑架?地方政府是否应及时根据市民的意见对湖泊保护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做出相应调整?


  其实,在是湖还是塘的问题上,我们大可不必纠结,武汉市民心里最清楚。而该不该纳入保护范围,也需要考虑市民的要求。无论江河湖泊还是池塘水泊,都好像人体内的血管和毛细血管,可以说同气连枝、互相影响。湖泊就如同大江大河的延伸:大水时,相邻的湖泊常常连成一片,大湖套小湖,母湖造子湖;枯水时则各自独立。湖泊的调蓄功能正在于此。而众多湖汊、水塘与湖泊的关系也大抵如此。如果大大小小的塘都消失了,湖泊的命运也就不言而喻。这样说来,难道塘就不值得保护?


  过度无序开发,已经令武汉这个以湖泊众多著称的城市变得名不副实,武汉并没有多少水资源可以恣意挥霍。武汉水务局官员以湖和塘的概念差异转移视线的做法实在有些拙劣可笑。


  当前,人民群众对生活环境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今天,他们为芦湾湖举起了“哭脸”牌,也就亮明了态度。这不仅是对部分官员玩弄文字游戏的无声斥责,也将成为对武汉市湖泊保护工作的有力鞭策。而遏制湖泊萎缩的关键,在于把民意锻造成一种刚性力量。

 

  加强群众监督,既要提供更多渠道,也要确保老百姓说话有分量。电视问政中,干部官员如此掩耳盗铃,揣着明白装糊涂,市民还只能举牌抗议。此事搁在国外,恐怕臭鸡蛋都砸过去了。循此思路,如果进一步完善群众监督、社会评价机制,让民意在工作评比、政绩考核、干部升迁等方面取得更大权重,将会从根本上推动政府“目光向下”,提供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更主动地为群众服务,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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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dongz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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