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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浙江省两地环境资源法学会2012年年会暨中国环境资源法学会环境法教学研讨会在浙江召开
2012-12-06 09:54:12 来源: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作者:侯佳儒 【 】 浏览:443次 评论:0
2012年 11月24日,北京市、浙江省两地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暨中国环境资源法学会环境法教学研讨会在浙江临安顺利召开。北京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杜石平、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暨北京市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周珂、浙江省法学会相关领导,以及来自全国法学院校、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共8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主题是“生态文明与环境法学的使命”,旨在积极响应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号召,深化环境法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与交流。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蔡守秋教授到会并做了主题发言。
北京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杜石平在致辞中充分肯定了两地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会2012年年会暨中国环境资源法学会环境法教学研讨会举办的积极意义,他认为,十八大报告列出专章提出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标志着我党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环境资源法学发展恰逢其时,迎来发展新机遇。他希望环境资源法学会继续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战略性、全局性和前瞻性的重大法治问题;坚持学术性和开放性,使学术研讨不断向广度、深度拓展;着力在提升研究水平,促进成果转化上下功夫,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重要法学研究成果和立法、司法建议,切实发挥环境资源法学会的“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
会议分为主题报告和专题讨论两个阶段。在主题报告阶段,蔡守秋教授和周珂教授分别作了“环境法教学与研究的几个重要问题”和“生态文明建设相关问题”的主题报告。在专题讨论中,与会代表围绕“环境法理论前沿问题”和“环境法教学及精品课程建设”两个专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研讨。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周珂教授在大会闭幕式上高度评价了本次会议,具有会议主题“高层次”、会议成果“高水平”、会议进展令人“高兴”的“三高”特点。
本次会议由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环境法教学研究委员会、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浙江农林大学法政学院联合主办。                    
    (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侯佳儒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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