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高悬达摩克利斯之剑 ——近十年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巡礼
作者:本报记者 秋 石 中国矿业报 |
国土资源部成立以来,全国国土资源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坚持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并举,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不断强化,执法监管体系日趋完善,监管效能逐步提升,维护了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和利用秩序。2011年1月1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过去一年国土资源(特别是土地)执法监督工作有所加强,要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管体系,落实责任,健全制度,敢于碰硬,严格执法,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执法监管效能,争取在新的一年取得更大的进步。”
确立思路 完善体系 创新手段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理清思路、设计抓手、搭建平台、完善制度、打造队伍的要求,经过不断探索,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逐渐形成较为明确的工作思路、较为完整的工作体系、较为完善的工作手段。
首先,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思路日渐清晰,逐步明确了“3221”的工作思路:树立三种理念、打造两个平台、推进两个转移、构建一个机制,形成“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新格局。
树立三种理念,即树立科学执法的理念,树立公正执法的理念,树立效能执法的理念。
打造两个平台,即打造监管平台,实现地方政府主体监管、相关部门联动监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全员和全程监管的综合监管模式;打造信息平台,用好通讯、网络、平面媒体,发挥巡查、卫星遥感监测、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系统的作用,形成对违法行为早发现的综合预防体系。
推进两个转移,即推进关口前移,将执法关口由事后查处前移到事前预防,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推进重心下移,将执法监察重心下移到县(市)、乡(镇)、村,充分发挥基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执法监察职能。
构建一个机制,即构建以共同责任机制为核心的执法监察工作新机制,实现国土资源从“一家管、大家用”转变为“大家管、大家用”的局面。
其次,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布局日趋合理,初步形成“全国覆盖、全程监管、科技支撑、执法督察、社会监督”的执法监管体系。
全国覆盖,即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范围覆盖全国(除港、澳、台以外)所有地域。
全程监管,即建立执法监察与规划、审批、开发、利用、土地督察等国土资源管理各个环节的全程防范机制,对土地审批、征转、出让、开发以及抵押融资等进行全程监管。
科技支撑,即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创新执法手段和执法方式。
执法督察,即执法监察与土地督察等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维护国土资源管理和利用秩序。
社会监督,即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做好执法监察工作。
第三,经过不断探索创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已经形成了“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群众报、视频探”的工作手段。
天上看,即卫片执法检查。
地上查,即建立巡查制度。2002年至2011年上半年,全国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通过巡查发现并制止违法用地行为72.8万件,挽回经济损失129.6亿元。
网上管,即通过将执法监察信息与国土资源“一张图”以及“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对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化、网络化监管,提高执法监管效率。
群众报,即部、省、市、县四级通过设立全国统一的“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统一受理人民群众对单位和个人违反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各类举报。自2009年6月25日开通至2011年底,部、省、市、县四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共受理线索23.7万个。
视频探,即通过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行为易发区建立视频监控网,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并有效震慑违法行为。
构建共同责任机制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创新执法监察手段,构建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完善执法监察制度,着力建立健全执法监管长效机制。
首先,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上下联动”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的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积极推进构建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
推动形成地方政府主导的执法监管多部门协同配合机制。近年来,地方党委、政府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管矿用矿意识不断增强,特别是在卫片执法检查的推动下,通过党委政府发文、主要领导亲自抓、严格考核等措施,积极推进形成地方政府主导的执法监管多部门协同配合机制。各省将卫片执法检查上升为政府行为,省、市、县三级都成立了由政府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进一步推动建立了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
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国土资源部先后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监察部等部门,在国土资源领域违法案件的查处、移送等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联合下发文件。二是组建联合执法机构。三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促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依法查处到位。四是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完善共同责任机制体系、制度和运行方式。
与铁路、公路、水利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2011年,国土资源部与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等部委,开展“部委联创,勇破两难,共建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活动,探索建立党建交流、信息共享、沟通协调、联合查处等机制,促进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依法依规用地。一是共同研究,联合出台用地服务与监管措施。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共同查处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行为。
推广开展青年志愿者和大学生村官担任国土资源协管员(信息员)的工作。这项工作是基层在国土资源管理实践中的探索与工作创新,加强了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力量,有利于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国土资源部在认真调研后,予以具体指导和积极推广。
发挥国家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作用。聘请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的专家、学者担任国家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以下简称“监察专员”),是国土资源部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开展民主监督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土资源部成立后,先后聘任了3届、87人次监察专员,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开展咨询研究、建言献策、民主监督。实践证明,监察专员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国土资源管理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其次,经过不断探索创新,总结完善,目前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执法监察制度体系。
有关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法律依据越来越明确。《土地管理法》专设了监督检查一章,赋予了执法监察以检查权、调查权、制止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处分建议权、对行政执法不作为的直接处分权。《刑法》中规定了三条专门的追究土地刑事责任的条款,确立了四项土地罪名。2000年、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土地、矿产犯罪行为如何定罪量刑,规定了十分具体明确的标准。
执法监察的具体工作制度越来越健全。国土资源部成立以来,先后制定出台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办法》、《关于健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长效机制的通知》等。
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也逐步制度化。
严查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首先,开展覆盖全国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2000年以来,国土资源部已经先后组织实施了11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检查范围逐步扩大,方式不断创新,工作逐步规范。从检查覆盖范围来看,由最初的66个城市扩大到覆盖全国的2859个县;从检查对象来看,从2010年开始,组织开展了覆盖全国的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由土地资源拓展到土地、矿产两大资源的全覆盖检查;从检查方式来看,由最初单一的发现、查处、通报,发展到实行约谈制度、开展责任追究工作。
其次,依据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开展约谈和责任追究。根据卫片执法监察结果,国土资源部对违法严重地区采取约谈、责任追究等措施,督促地方整改到位。
从2007年度开始,国土资源部根据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对违法严重地区的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开展警示约谈工作。
2011年6月,根据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首次对14个省(区)的2个市、29个县的73名同志(其中政府负责人44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29人)进行责任追究;对10个省(区)的5个市、14个县的24名同志进行组织处理;要求14个省(区)的13个市、56个县向上级政府作出检查。土地违法责任追究的落实,体现了中央关于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的决心,落实了中央领导关于严格执法、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的要求,切实提高了地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的意识,对有效遏制违法用地的势头,发挥了强大的警示震慑作用。
再次,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重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
从2009年四季度开始,国土资源部按季度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重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截至2012年7月25日,累计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11次,案件108起。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违法违规案件取得了明显成效,提高了执法监察效能,办案效率明显提高,对事对人依法依规处理到位,起到了“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典型示范、警示震慑作用;执法公开性及社会监督明显加强,国土资源“大家管、大家用”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推动了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的形成。
执法监管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首先,开展全国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有效遏制了“圈地”热,防止了经济大起大落。2003年初至2004年底,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开展了各类开发区的清理,新上项目用地的清理,耕地占补平衡清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使用清理,拖欠农民征地补偿费的清理,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清理等6项清理整顿工作。治理整顿期间,清理了长期久拖不决的土地违法遗留问题20万件。
其次,严格进行开发区规划审核,开发区清理整顿取得了明显成效:盲目设立开发区大量“圈地”的势头得到明显遏制,开发区数量及用地规模压缩了2/3左右;树立了规划的权威性,开发区用地的规划意识明显增强;有效防止了开发区四处“漂移”和变相扩区,为开发区用地数字化管理和提升管理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
再次,稳步推进“小产权房”问题清理试点,为全面清理做好政策和制度储备,逐步推进“小产权房”问题的全面解决。2010年,根据国务院要求,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会同中农办、发展改革委等12个部门成立了全国“小产权房”问题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国“小产权房”问题清理工作。通过在一些重点城市开展专题调研,摸清了现状,分析了成因,研究了对策;对“小产权房”典型个案进行跟踪督办,协助地方妥善处理。
第四,积极配合做好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全国违法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的行为已经得到全面遏制,各地正在按要求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球场进行查处、整改。国土资源部主动配合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及时研究,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和处理意见,指导地方做好清理整治工作,通过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直查、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等方式,对58个高尔夫球场违法占地案件依法进行了处理。
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形势总体向好
从违法统计情况看,“十一五”期间,全国共发现违法用地行为49.4万件,涉及土地面积498.1万亩(其中耕地215.6万亩),与“十五”期末相比,年均分别下降10%、2.7%(7%)。立案查处矿产资源领域违法案件5.4万件,与“十五”期末相比,年均下降16.7%。
2012年上半年,全国发现违法用地行为2.9万件,涉及土地面积17.7万亩(耕地6.4万亩),同比分别下降2.3%、36.5%(32.3%)。立案查处违法用地案件1.5万件,涉及土地面积15万亩(耕地5.3万亩),同比分别下降1.7%、35.3%(26.9%)。立案查处矿产资源领域违法案件2760件,同比上升1.5%。
从历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看,2006年度至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违法占用耕地比例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由48.5%下降至34%、14.4%、11.7%和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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