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通讯员 高莎
六月一日以后,一些自驾出游的外地车主在河北石家庄遇到了一些麻烦:由于没有张贴环保标志,这些车在城市中心区域被限制通行。
记者从石家庄市政府发布的《限行通告》中看到,自2012年5月1日起,每日7时~21时,禁止黄标车和无环保标志的车辆在维明街(含)以东、体育大街(含)以西、裕华路(含)以北、和平路(含)以南区域内道路上通行。
目前,交警部门在市区主要路口设置了30块标牌。今后,石家庄市主城区对非绿标车令行禁止。
据桥西交警大队的民警介绍,5月1日~15日期间,民警对广大司机开展黄标车及无标车的限时限行区域宣传教育,对违反规定的车辆暂时不会进行处罚。从5月16日开始,公安交管部门会按照相关规定,对违规车辆处以100元的罚款。
飞速增长的机动车数量为城市环境带来了日益严重的尾气污染。目前,黄标车和无标车排放的污染物占到尾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40%以上,已成为影响市区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石家庄从年初的呼之欲出到五一正式实行,限与不限之间,是怎样的强烈对比?
■限行进行时
环保标志应按规定贴好
“您好,您这辆车的前挡风玻璃上没有粘贴环保标志,请出示环保标志。”昨日15时,在石家庄市裕华东路与体育大街交叉路口,裕华区交警大队民警孙军安将一辆桑塔纳拦下,检查发现属于“无标车”,孙军安提醒他及时进行尾气检测,如果是黄标车,还要办理通行证。
在检查另一辆货车环保标志的同时,孙军安就有关黄标车的问题对司机黄先生进行了提问,司机除将体育大街说错以外,对其它3条限行区域的外围街道都做出了正确回答。
记者了解到,在检查过程中,大多数车辆的前挡风玻璃处都按照规定粘贴了环保、年检及交强险等标志。对于一些没有粘贴环保标志的车辆,民警立即要求司机将标志粘贴在规定位置。
■限行背后
检测站延长工作时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黄标车限行之后,最着急的是一批买车后没领环保标志的车主。
“我个人估计,石家庄道路上行驶的车辆有三成没贴环保标志。”采访中,市车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据统计,石家庄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60万辆,市区59万辆,没贴标的大概有20万辆。在万达广场的地下停车场,抽样调查发现,停放的60辆车中,有27辆没有贴环保标志,占到总数的45%。正因如此,石家庄的机动车检测站出现了从未有过的环保标志领取高峰。
在市内一家机动车检测站,有大量机动车排队等待尾气检测,这些车无一例外都还没有取得环保标志。“我4月刚刚买了一辆二手车,一直没来得及办理环保标志。”车主赵先生说,得知“无标车”将会限时限行,他便开车来检测站检测尾气,却没想到有这么多“无标车”。“我这车比较旧,如果是辆黄标车,还得赶紧去交管局办理通行证呢。”
据了解,考虑到近期到检测站检测尾气的机动车较多,石家庄市环境监测中心特地制定了一系列应急措施,全市18个检测站延长工作时间到19点,只要检测站内有车,工作时间就无限期延长,确保所有排队等待车辆检测完毕。 ■新规解读
限行区域内黄标车“缓刑”一年
为缓解生活在限行区域内的无标车和黄标车车主的出行实际困难,这些车主可免费办理通行证,有效期为2个月,失效期前可继续申请办理。但通行证最终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结束,之后将不再办理。
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通行证办理窗口,有不少车主在排队办理《黄标车通行证》。“我家住在博物馆附近,开的是一辆黄标车,得赶紧把通行证办了。”市民张先生说,从家到单位,他每天都要开车在限行区域内行驶。最近,他通过朋友了解到关于黄标车限时限行的规定,为了保证正常通行,他立刻于下午赶到交管局办理短期通行证。
同张先生一样,前来办理通行证的车主都是因驾驶的机动车是黄标车而专门赶来。爱车是广东牌照的车主刘女士表示,由于她的车是黄标车,她特地放下了生意,赶到这里办理通行证。“我今天一定得把证办了,要不然将来都没法谈生意啦。”
■危害几何?
一辆黄标车排污量相当于28辆国Ⅳ车
“近几年来,机动车尾气污染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日益突出。”据石家庄环境监测中心张灵芝副站长介绍,目前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在城市环境空气中的污染分担率达50%左右,一氧化碳则在80%左右,可吸入颗粒物则占到了10%。城市环境空气污染特征已呈现由“煤烟型”污染向“煤烟、扬尘、机动车尾气复合型”污染过渡的变化趋势。此外,机动车还是城市PM2.5的主要排放源之一,而在众多的机动车中,黄标车则是排污大户。
据统计,石家庄市现有黄标车25万余辆,市区目前有9万余辆。虽然黄标车仅占机动车总量的17%左右,但它们的排放却占到了机动车排放总量的50%左右。国Ⅲ、国Ⅳ汽车占机动车保有量的25%,其排放量小于排放总量的6%。按排放限值比较,一辆黄标车的排放量分别相当于5辆国Ⅰ、7辆国Ⅱ、14辆国Ⅲ、28辆国Ⅳ车。这种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比烟尘还要大。黄标车排放污染控制是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目前不具备条件全面淘汰高排放机动车的情况下,实施限制“高排放”机动车通行措施,是符合国情、市情的有效办法。
■鼓励报废更新
年底前完成阶段性淘汰任务
今年1月11日,《河北省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正式向社会公布。根据《方案》,到2015年,全省要削减10%的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约5万多吨)。2012年年底前,石家庄、唐山、廊坊、邯郸市主城区限行黄标车;到2013年年底前,全省各设区市主城区都将限行黄标车。
2月7日,石家庄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河北省会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制定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实施十大治理工程,其中一项就是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明确要求“在市区范围内对黄标车采取分时段、分路段限行措施”。鼓励、敦促黄标车及高污染老旧车型提前报废与更新,年底前完成黄标车阶段性淘汰任务。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重拳出击整治尾气污染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淘汰1995年年底前登记注册的汽油机动车和2002年年底前登记注册的柴油机动车;完成机动车尾气检测网与公安交管安检系统的联网,2012年全市机动车尾气监测率达到80%,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率大于90%,严厉查处无标车辆上路行驶;淘汰燃油公交车250台,新购置燃气公交车450台;积极研究电动公交车、电动汽车推广使用政策,谋划电动公交车、电动汽车发展规划。
据了解,为降低汽车污染排放,石家庄市采取了许多措施。将尾气检测作为车辆安全检测的前置条件,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予核发车辆安全检测合格标志。
同时,石家庄鼓励黄标车淘汰更新,对不达标车辆限期治理。今年,石市商务局、财政局、交管局、环保局已制定黄标车淘汰计划,按机动车注册时间先后,年底前淘汰黄标车3.9万辆。严格新车准入制度,对不符合国家现阶段排放标准的新车不予登记注册。
根据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地机动车转入我省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2012年6月1日起,未达到国Ⅳ标准的外省(市)和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不包含石家庄市)的小型轿车不得转入石家庄市行政辖区内。杜绝外地高污染、高排放车辆过户到石家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