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咨询留言|东泽律师|法律法规|人大环境资源研究| 设为首页 收藏
搜索:
标题 内容 作者
我要投稿
全国人大代表张全建议——从立法层面明确联防联控
2012-03-06 10:44:42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 】 浏览:406次 评论:0
 中国环境报综合报道 2012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张全提出一份议案,建议打破现有行政区划的分割,调整区域性产业结构和能源布局,从立法层面明确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张全代表提出,环境污染问题具有区域性、流域性特征,比如,PM2.5的影响范围可以达到300~500公里,沙尘暴可以传输上千公里。而按照目前的环境管理体制,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只对辖区范围内的环境质量负责,单靠某一省(市)或地区的努力,很难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此外,一些地方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加之环境的外部性特征,当地政府往往以牺牲周边环境利益发展本地区经济,将污染严重的工业区或者工业项目设在地区与地区之间的交界处。


  张全代表认为,目前,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虽然国家有《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省(市)也有大气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但都没有关于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规定,加之相关地方政府在区域功能定位,大气污染防治目标等方面的不一致,造成区域之间环境污染纠纷不断。因此,张全代表建议,从国家立法层面入手,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增加“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专章,明确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体制、联防联控机制。


  张全代表建议,建立和发挥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机构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中的协调、监督作用,协调解决跨省(市)行政区域大气污染纠纷,检查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组织考核区域内各省(市)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同时,通过立法建立区域大气污染的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合作作为区域合作的重要内容加以推进,不断提高合作的等级和深度。

  张全代表建议,在区域内建立空气质量的联合监测和联合预报机制,各省(市)负责所辖区域范围内的监测、布点,建立空气质量信息平台,互通监测信息,联合发布区域空气质量状况,采取统一措施缓解大气污染。同时,建立区域大气污染事故的应急联动机制,当一个地区发生大气污染事故时,地方政府及时通报周边地区,协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影响。

】 【打印繁体】 【投稿】 【收藏】 【推荐】 【举报】 【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我来说两句
已有0评论 点击全部查看
帐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证码:
表情:
内容:
网友关注排行
科技
数码
科普
财经
新闻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