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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开展治黑减排行动 重点整治燃煤锅炉和机动车
2012-02-14 09:30:00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 】 浏览:586次 评论:0
中国环境报讯 即日起至9月末,吉林省长春市环保局将在全市开展“治黑减排”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以解决燃煤锅炉烟尘污染和机动车排气污染问题。


  近年来,长春市坚持把改善空气质量作为建设良好人居环境的重要切入点和民生工程,加大监管和治理力度,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始终保持优良态势。到2011年,城区空气质量年优良天数已连续10年保持在340天以上,整体空气质量一直位于东北省会城市首位。

 

  为持续巩固大气污染物减排成果,营造良好的城乡人居环境,长春市环保部门将从严整治燃煤锅炉。采暖期结束前,对发现的供暖锅炉烟尘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高限处罚。对每一台未并网的小锅炉房都要查清问题和原因,对集中管网覆盖区域和非覆盖区域分类制定整改措施。10月1日前,全面完成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锅炉的整治任务。对集中供热覆盖区内小锅炉采取集中供热、拆小建大、拆炉并网等措施,确保每台锅炉都依法合规,达标排放,削减煤烟型污染。同时实施“边查边治”,对生产锅炉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查处、限期治理,应当拆除的坚决拆除;对采暖锅炉要督促企业加强烟尘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尽量减少冒黑烟现象。


  届时,长春市环保部门还将会同市教育局、公安局开展联合执法,加强校车定期检验和动态监管,加大对“黄标车”、高排放车辆排气污染动态监管力度。开展对全市校车的摸排、抽检工作,依法对公交“黄标车”、出租“黄标车”、重型载货汽车等高排放车辆进行抽检,对排气污染疑似超标的车辆,下达《机动车排气污染复检通知书》,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当在15日内,到具有资质的环保检验机构完成车辆调修,并参加复检,未经复检或者复检不合格的,不得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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