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项目环评审批获政策倾斜 部分环评审批权限或委托或下放
本报讯 一系列全国性、区域性环评工作会议近日在北京密集召开。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会议上,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表示,将对西部地区部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予以倾斜,其中包括:委托部分审批权限,下放部分审批权限等。 多位专家表示,环境保护部今年首次提出西部地区建设项目环评的“差别管理”,将利好煤炭开发项目、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新建汽车整车建设项目。专家预计,具体实施方案会在春节假期后不久公布,从而为西部欠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承接带来利好。 环境保护部在此间提出,部分项目委托西部地区省级环保部门审批。其中包括:国家规划矿区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经环保部审查后,矿区内年产500万吨以下规模的煤炭开发项目等。 环境保护部还表示,此前需要环保部审批的部分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项目涉及的省级环保部门协商一致后联合审批。 在西部地区生态保护方面,近日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强调,西部地区要坚持生态优先,加强水能、矿产等资源能源开发活动的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部强调,要做好委托审批的监督管理。凡在环评审批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违法、违规,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或者严重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将责令其予以纠正,并视情况对委托审批权限予以收回。△(韩 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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