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大石镇乌龟桥荣兴塑料加工厂在生产过程中超标排放废气,近日被当地环保部门责令立即停产进行整改。
2011年11月8日,环境保护部环境投诉受理中心接到群众来电,反映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大石镇乌龟桥一化工厂常年排放刺鼻废气,举报人数月之前曾向地方环保部门反映,答复称已对这家工厂进行了限期整改,废气排放已得到有效处理。但举报人称,直至目前,这家工厂依然排放刺鼻恶臭气味,污染状况未见好转。请给予查处。
接到转办件后,遂宁市环保局立即对这家企业进行了调查。经查,被举报的企业名为荣兴塑料加工厂,位于遂宁市蓬溪县大石镇乌龟桥,距318国道约50米,占地600平方米。主要以回收的废旧塑料编织袋生产塑料颗粒,年产成品塑料颗粒约150吨。其生产工艺为:废旧塑料—清洗—打碎—电融—拉丝—冷却—切割—成品。这家工厂于2000年前建成投产,2005年因产权发生变更,更名为荣兴塑料加工厂,并取得了《工商个体营业执照》和《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2011年8月初,蓬溪县环保局已接到相同内容投诉件,并立即对荣兴塑料加工厂进行了现场调查。调查发现,这家工厂在厂内燃烧塑料滤网,产生异味气体。8月19日,蓬溪县环保局对这家工厂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禁止其在厂区内和318国道附近燃烧滤网。
遂宁市、蓬溪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于2011年11月17日夜间和18日下午,两次对荣兴塑料加工厂进行了突击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这家工厂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正常,但由于在2011年10月更换了塑化机出料管,新的塑化机出料管在废气收集处理罩外增加了一个排气孔,导致部分生产废气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同时发现厂内有燃烧塑料滤网痕迹,厂内有少量异味。执法人员对距离此化工厂最近的居民进行了走访和调查,相关居民表示未发现类似投诉人反映的“刺鼻恶臭气味”。
针对此化工厂存在的问题,蓬溪县环保局立即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对工厂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011年11月22日,蓬溪县环保局依法对蓬溪县大石镇荣兴塑料加工厂做出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这家化工厂对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予以整改,未经县环保局验收,不得恢复生产。
2011年11月23日,蓬溪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将处理情况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目前这家企业已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