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有了规范
本报讯 (记者 李 平)经过专家认真细致的审议,《古生物化石分级标准》和《国家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名录》于近日顺利通过。这意味着,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已经有了正式的规范文本。 12月20日,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第一届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受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的委托,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司长关凤峻主持会议并讲话。 关凤峻说,近年来,专家委员会在古生物化石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先后多次对各海关截获的古生物化石,以及各博物馆和科研单位出境展览、合作研究的化石进行了鉴定;对中科院北京古生物研究所等单位的古生物化石发掘申请进行了审查;赴美国和加拿大鉴定、追索流失国外的中国化石,近期运回了具有重要科研价值、流失美国的“恐龙蛋窝”化石。 关凤峻对专家委员会和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了几点工作要求:一是要切实履行职责,做政府的好帮手;二是要规范工作程序,严守办事原则;三是要加强宣传培训,普及化石保护知识;四是要加强国际交流,拓展国际合作;五是要加强委员会办公室的自身建设。 专家委员会顾问邱占祥院士高度评价了专家委员会和委员会办公室一年来的工作成绩,提出了当前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同时对专家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各位委员以及国土资源部下一步古生物化石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据了解,我国首部全面规范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的《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对古生物化石保护原则、范围、制度以及发掘、收藏、进出境等都作了明确规定。根据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的通知》的安排,2012年,将对各地贯彻落实《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地古生物发掘、进出境、登记档案管理、产地保护,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标本的收藏管理以及化石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编制、数据库建设等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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