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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整治 重金属污染动真格 深圳整治 重金属污染动真格
2011-12-19 09:52:25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 】 浏览:447次 评论:0
  中国环境报记者 刘晶 深圳报道 为促进重金属排放企业全面达标排放,推进产业结构升级转型,广东省深圳市近日召开了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


  会上,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宣讲《深圳市重金属行业废水治理工程建设管理指引》、《深圳市线路板企业清洁生产指引》和《深圳市电镀企业清洁生产指引》等。这些指引有利于规范企业进行升级改造和整改。同时要求环保部门按照指引要求,对管辖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凡未达到指引要求的企业,均要依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会议还下发了《关于加强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强化污染治理,实现各类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强化源头控制和过程管理,切实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加强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管理,严格防范重金属污染风险。


  同时,为严格防范重金属污染风险,提高企业违法行为成本,深圳对涉重金属高污染企业推行强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行业、铅蓄电池行业及被吊销许可证申请恢复排污的企业、被限期治理的企业和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须购买环境污染事故责任险,以减轻其对环境的潜在危害。未购买的,不得申请恢复排污许可证或限制其污染物排放总量、强度。


  深圳市还加大环境违法企业超标超量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对超标超量等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将按照规律规定上限进行处罚。连续超标3次或有偷排、直排等违法行为的,一律吊销排污许可证。被吊销排污许可证后,必须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后方可恢复排污。


  对出现超标、超量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深圳市环保部门将定期对其违法信息和处罚信息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并通报工商、海关、公安、财政、外贸等政府部门和银行、证券等金融部门及绿色采购合作单位,建议其在进行行政许可、财政支持、外贸出口、信贷融资等方面给予限制,或暂停采购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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