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环保厅日前召开会议,通报全省燃煤电厂烟气脱硝设施建设进展情况,并向脱硝工程建设进展缓慢的9家发电企业发出警示通知,要求其加快烟气脱硝设施建设步伐,按期完成污染减排任务。
受到警示通知的9家企业包括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公司、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华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津发电分公司、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蒲州发电分公司、国电电力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广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据了解,为实现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山西省于2010年启动燃煤电厂烟气脱硝试点工作。
今年5月,山西省政府又印发了《关于下达山西省燃煤电厂烟气脱硝限期治理任务的通知》,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要求2011年启动14台机组烟气脱硝设施建设,2014年6月底前现役机组烟气脱硝设施建设全部完成。
8月9日,山西省环保厅在长治市召开燃煤电厂烟气脱硝限期治理项目促进会,就推进重点燃煤电厂烟气脱硝限期治理工作进行部署。截至目前,部分电厂仍未能按时完成脱硝限期治理任务,有的电厂脱硝设施建设甚至尚未启动,影响了全省氮氧化物减排任务的完成。
警示通知要求,各燃煤电厂要加快烟气脱硝设施建设进度,倒排工期,强力推进脱硝工程。对逾期仍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山西省环保厅将依法采取最严厉的处罚措施,直至实施停产治理,同时停止受理其所属公司除节能减排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山西省环保厅厅长刘向东对此高度重视,做出了一系列批示,要求各相关电厂必须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全面落实省政府下达的烟气脱硝限期治理任务。
通报会上,省环保厅副巡视员刘西丹针对今年污染减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严峻形势,要求各地进一步明确任务、提高认识、落实措施、推进工作,确保今年减排任务不折不扣地完成。山西省环保厅要求各市对脱硝进展缓慢的电厂和前一阶段污染减排督察中存在问题的企业,加大整改督办力度,并从现在起实施工作日报制度,每天将整改情况上报省环保厅。要求限期2012年完成烟气脱硝限期治理任务的发电企业要立即制定工作方案,争取年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确保按期完成省政府限期治理任务。
会议还对前一阶段污染减排专项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地和企业进一步提高对污染减排工作的认识,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整改落实。省环保厅将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后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