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审计署发布今年第38号审计结果公告,公布了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企业节能减排审计调查整改结果。
查阅审计署网站,可以发现,今年以来,关于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专项审计公告密集发布。5月13日,第11号审计结果公告公布了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企业节能减排审计调查结果;8月1日,第36号审计结果公告公布了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结果;9月16日,第37号审计结果公告公布了9省(市)2010年度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专项资金审计结果。
从审计结果看,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总体得到较好执行,但也存在偏差、走位现象;相关专项资金使用总体比较规范,但也不乏挪用、套取等违规行为。
成效突出,问题尚存
第11号审计结果公告显示,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相关措施具体有效,相关企业执行有力,总体效果明显,国家财政投入的资金管理使用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但审计调查也发现,有的企业对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11家企业挤占、挪用专项资金0.57亿元,14家企业套取专项资金0.86亿元,15家企业多得节能减排专项资金0.62亿元。
有的企业违规新建高耗能项目。2002年以来,42家企业违规建设火电项目44个,97家企业违规建设钢铁项目143个,47家企业违规建设水泥项目47个。
有的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不够彻底。截至2009年底,8家企业存在多报关停装机容量、淘汰落后产能设备处置不彻底等问题,121家企业存在多报淘汰落后产能等问题,54家企业存在应淘汰落后产能未淘汰等问题。
第36号审计结果公告显示,在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保障下,污染防治项目全面实施,水土保持工作积极推进,黄河干流水质总体好转。但部分地方及有关部门和企业在资金征收管理使用、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管理和部分堤防工程建设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第37号审计结果公告显示,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快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取得较好成效。但审计也发现,部分地区和单位在污水垃圾处理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及项目建设运营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影响到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效果。
查找漏洞,积极整改
审计发现的问题恰恰是节能减排工作关键之所在。公告发布后,国家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一定程度上挽回了损失。
针对11号审计结果公告显示的资金使用不规范现象,相关部门及时追回资金。至今年7月底,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督促11家企业将挤占、挪用的0.57亿元资金全部归还原渠道;将26家企业套取、多得的1.44亿元资金全部收回;5个省专户存储差别电价收入3.69亿元,4个省扣除发电企业多得脱硫电价款1.67亿元,并按规定使符合标准的发电企业享受脱硫电价款21.2亿元。
根据问责制度,出现问题就要有人承担责任,湖北、山东等9个省已依法处理处罚105名责任人。针对林州优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虚假关停小火电机组的问题,河南省政府分别给予安阳市主管工业副市长、林州市常务副市长等6名相关责任人行政记大过等处分。
然而,审计的最终目的不是简单地追回资金和处理责任人,而是要通过审计揭露问题、堵塞漏洞、完善政策,促进地方政府和企业贯彻落实国家转方式调结构的政策措施。
第38号审计结果公告显示,相关部门对揭示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进行了深入分析,健全和完善了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淘汰落后产能等相关政策法规。同时,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地落实节能减排政策,加快节能减排项目建设进度。
截至今年7月底,黑龙江、广西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取消了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土地、税费和电价等优惠政策;浙江、重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和颁布了57项节能减排的相关规定,其中仅浙江省就出台了7项办法或制度。
完善制度,探索新路
近几年来,审计署先后组织了退耕还林工程审计、环渤海水污染防治审计、“两江一湖”水污染防治审计调查、41家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审计调查等项目,同时在金融审计、投资审计、财政审计等领域加大对资源环境问题的关注力度,有力地促进了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根据近期发布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今后5年,节能减排的指标增加了,范围拓展了,任务更重了,更需要包括审计部门在内的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
“十二五”期间,经济继续高速增长,能源需求呈刚性增长,发展方式短期内很难转变,资源环境约束日趋强化。节能减排工作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进难度增大、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基础工作薄弱、能力建设滞后、监管不力等问题。更需要被称为“免疫系统”的审计机关及时跟上,发挥预防和约束作用。
节能减排审计是一个全新的领域,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内容复杂,专业性强,难度较大。需要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完善审计程序,突出审计重点,强化结果运用。
同时,节能减排审计不仅要算经济账,更要算一算环境账、资源账、社会效益账。具体来说,重大政策执行到哪里,审计就要出现在哪里,要重点审计国家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地方法规是否切合实际;财政资金用到哪里,审计就要跟到哪里,要重点审计专项资金使用是否规范,相关投入的效益如何等。
审计署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十二五”期间,审计部门将继续开展节能减排审计,继续加强土地、矿产、森林、海洋、大气、生态等方面的审计,继续着力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资源环境审计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