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了《主城区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以有效控制主城区大气环境污染,确保实现主城蓝天行动目标。
大气环境污染预警分为3个等级,各部门各单位接到预警后两小时内启动应急预案
《预案》将主城区大气环境污染预警分为3个等级。预测大气污染指数(API)将连续3日在95~100时,由重庆市环保局启动并发布Ⅲ级预警;大气污染指数(API)已连续3日达到101及以上,并预测未来3日将继续保持在101及以上时,由市政府蓝天行动督察组启动并发布Ⅱ级预警;大气污染指数(API)已连续5日达到101及以上,并预测未来3日将持续保持和加剧污染时,由市政府启动并发布Ⅰ级预警。
除以上情形外,如遇对大气环境质量有特殊要求的重大活动,且按常规措施难以满足要求时,也可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预警的启动和撤销由发布单位在市内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并通过有关渠道通知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预案》要求市环境监测中心根据市气象局提供的未来1周气候趋势预测,结合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向市环保局报告未来1周大气环境质量预测情况和预警意见。市环保局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发布Ⅲ级预警,或立即报市政府、市政府蓝天行动督查组决定Ⅰ级、Ⅱ级预警。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接到预警后两小时内,按照各自职责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预警应急响应区域逐级扩大,各区政府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大力控尘
《预案》严格规定相应等级大气环境污染预警应急响应。《预案》规定,Ⅲ级预警应急响应区域为主城各区中心城区、城市重要道路、对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干扰影响较大的区域;Ⅱ级预警应急响应区域为主城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区域及北碚区建成区。Ⅰ级预警应急响应区域为主城各区行政区域。
根据预警等级,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对响应区域内的城市主干道分别进行每12小时、每8小时、每6小时组织实施一次冲洗和洒水。市政监察机构24小时不间断地对冒装撒漏和未冲洗干净的车辆进行查处,最高级别预警时,将责令实施范围内的工地停止渣土转运。
市(区)城乡建设、市政、园林、国土房管等部门对响应区域内各自监管的工程建筑、市政管网、园林绿化、土地整治、建筑物拆除等施工工地进行现场检查,督促落实有关控尘的强制性规定。Ⅲ级预警责令控尘设施未达到规范要求的工地停止施工,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至少每4小时进行1次湿化作业。Ⅱ级预警责令实施范围内控尘设施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土地整治和建筑物拆除工地等停止施工。Ⅰ级预警时,将责令控尘设施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工地停止施工。
市(区)环保部门对响应区域内产生扬尘、粉尘、烟尘的企业每日进行一次现场检查,监督其正常运行除尘设施、对易扬散物质进行覆盖、对生产经营现场和周边被污染的道路每日进行一次冲洗,责令有关企业停止排放扬尘、粉尘、烟尘等污染物。根据市气象局通报人工增雨作业条件,及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预案执行情况将纳入环保创模考核和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
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事关环保创模的成败,《预案》明确规定各级政府、部门职能职责。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依据《预案》规定,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市气象局要抓住一切可能的机会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市城乡建委要切实保证监管工地的控尘设施、措施达到规范要求,对达不到控尘规范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严处。环保部门要严格核定相关企业排放尘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督促企业依法达标排污。
预警一经启动必须迅速统一执行。市政府蓝天行动督察组严格巡查、督察预案执行情况,加大通报力度,并纳入环保创模考核和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对拖延应急、措施不力、影响较大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予以行政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