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以生产排放达标为目的的铅污染防治体系无法应对环境健康需求,需要从工业污染防治体系转换到以人群健康风险防范为核心的防治体系上来。
●从某种意义上说,重金属污染企业不能做成“百年老店”,一旦污染富集达到自然环境容量,就应考虑转产或搬迁。
●铅酸蓄电池既是铅的主要消耗者、废铅的主要生产者,也是再生铅的主要原料。目前我国对其生产、回收、拆解和再生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尚不健全。
●经过严格准入后,全国铅酸电池企业未来将减少2/3,甚至4/5。
中国环境报记者 霍桃
标准篇
如何避免达标排放仍污染?
要考虑涉铅企业周边的环境容量、自净能力,建设以人群监控为核心的铅污染防控体系
今年3月以来,浙江省台州市、湖州市德清县和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接连曝光3起血铅事故。而在2009年8月,陕西省凤翔县发生615名儿童血铅超标;去年,全国也发生了6起影响较大的血铅超标事件。令人费解的是,在所有涉及血铅超标事件的企业当中,既有排放不达标的违规企业,也有通过了环保核查的上市公司,还有自认为没有涉铅的有色金属行业。
虽然“排放达标”、却被认定是造成血铅超标的主要责任方,这是相关的排放标准定得太低还是监管不力?究竟该如何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达标仍污染症结在标准
工业排放标准规定的气体铅含量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规定相差将近1万倍
以去年发生的陕西凤翔、河南济源千名儿童血铅超标事件为例,东岭冶炼公司和豫光金铅、万洋、金利公司被认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方。但事后的检测数据却显示,东岭冶炼公司排放的废水、废气、固体淬渣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周边土壤的铅含量也符合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这3家企业在全国涉铅行业中也都名列前茅,其主要污染物排放均达到国家标准。
作为一家年产值4.5亿元的铅酸蓄电池生产厂,今年浙江德清血铅超标事件中的浙江海久公司,早在几年前就已通过ISO14000环保认证,其周边土壤、水环境和农作物铅浓度经检测亦符合标准。
在河南济源血铅超标事件发生后,济源市环保局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李真理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每月至少对企业检测两次,还包括夜间、节假日的突击检查,从近5年驻厂监测和在线监测的数据看,豫光、金利、万洋3家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都能够达到国家标准。这一结果暴露出了污染物排放标准与人体健康标准之间存在的差距和矛盾。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家环境标准包括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排放标准。水、气、土壤等环境质量标准根据对人体和动物的长期试验结果得出,以在一定条件下确保人体健康的污染承受限值为人体健康标准。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综合考虑行业经济、技术水平制定,是环境执法的依据。也就是说,达到工业排污标准也完全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因此,地方环保部门执法时,除了监测企业是否达标排放,还要考虑当地的环境容量和环境质量标准。
我国环境保护标准中关于铅的限值并不低。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了铅的平均浓度为1.50毫克/升,与美国现行标准相同。然而,我国工业排放标准规定的气体铅含量年平均值是100毫克/升,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规定相差将近1万倍。因此,现阶段以生产排放达标为目的的铅污染防治体系无法应对环境健康需求,需要从工业污染防治体系转换到以人群健康风险防范为核心的防治体系上来。
涉铅企业为何做不成“百年老店”?
一旦污染富集达到自然环境容量,就应考虑转产或搬迁
从人群尤其是儿童可能摄入铅的来源看,铅主要通过企业生产排放、消费排放、环境本底三大渠道,而这三者之间可以相互作用、相互转化。同时,铅广泛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汽车尾气、燃煤、发电、钢铁冶炼、印刷品和室内外装修等,可谓无孔不入。铅可以各种化学形态存在,一旦进入环境或生态系统就会存留、积累或迁移,不会消失。所以,无论是采矿、冶炼、制造还是污水灌溉、含铅制品回收利用,一旦在某个环节,铅进入水体、土壤中,非但不能降解,相反却能在食物链的生物放大作用下,成千万倍地富集,最后进入人体。
我国还有许多地区存在高铅环境背景,大多是由区域性岩土高铅或者矿产区的高铅尘埃所致。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环保所所长李韧说:“超标有两个可能,一是当地所有企业排污总量超过了环境总容量。即使当地所有企业都达标排放,但排污总量巨大,仍会造成当地环境质量标准超负荷。二是长时间的富集。”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重金属污染企业不能做成“百年老店”,一旦污染富集达到自然环境容量,就应考虑转产或搬迁。
环境标准该怎么定?
不但规定排污口的铅浓度限值,还应规定学校、居民区等企业周边环境敏感区域的浓度限值
在企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如何确保周边环境或人群不受污染,是一个系统工程。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许振成表示,对健康造成威胁的受污染环境区域往往呈“斑点”状或“条块”状,对这些地区要密切监测受影响的水、气、土以及农作物。而我国目前的环境监测主要是以规定点位的化学指标为主,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要对涉铅企业周边的工业布局、企业数量、环境容量及自净能力或者富集能力进行统筹规划,建立科学的环境容量标准,从而发展为以人群监控为核心的铅污染防控体系。
在2010年全国环保科技工作会议上,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明确指出,针对重金属污染,环境保护部将修订相关环境质量、排放、监测规范、样品、清洁生产、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环境信息标准。对此,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新铅、锌排放标准将明确规定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工业转炉、熔解炉、干燥炉及铅的二次提炼等铅的排放限值;不但规定企业污染排放口的铅浓度限值,还将规定企业周边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浓度限值,重点考虑人体健康安全。
产业篇
涉铅企业一般黑?
小企业众多,技术、设备门槛低,环保成本高,环境风险大,环境监管难
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统计,2009年,我国铅锌冶炼企业数量就达到674家。河南济源市豫光金铅集团副总经理张小国在接受采访时说,仅济源本地就有涉铅企业40多家,不仅加剧了资源竞争,而且小企业大面积采用落后工艺,严重浪费了社会资金,造成恶意市场竞争。
小作坊扰乱行业正常发展
大量小企业大面积采用落后工艺,严重浪费资源,造成恶性竞争和严重污染
上述情况在铅锌矿行业中也非常突出。据了解,我国规范建设的大中型铅锌矿山铅污染并不明显,而小型矿山的污染问题就比较严重。
以湖南有色金属矿山为例,全省共有大中型矿山二十多个,而地方或个体开办的小型矿山却多达数百家。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曾做过粗略统计,全省由地区、市、县开办的矿山达40余个,乡、镇开办的矿山超过150个。这些小型矿山的采矿和选矿条件大都“因陋就简”,选址“临水而建”,自行设计、施工,没有同步建设正规的集水、排水设施和尾矿库,尾砂、井下涌水、选矿废水就地排放,造成周围几十公里长河流、小溪的严重污染。
在日前召开的“中国环境报理事会年会暨‘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与政策解读会”上,与会专家表示,涉铅行业的资金、技术、设备等门槛较低,容易造成产业集中度低、技术装备落后等情况,加上行业的环保成本高,导致相关行业环境风险大。目前,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多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烧结锅等高耗能、高污染工艺及设备,又难以实施有效的环境监管,是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一个主要因素。
“绿色”再生铅产业被染黑
作坊式冶炼厂处置了全国50%以上的废铅资源,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加工、流通成了流动污染源
发达国家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重视含铅废料的再生利用,目前美国、欧洲再生铅产量占总铅产量的比重为70%~85%。但在我国,这一“绿色”产业却笼罩着黑色阴影。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副会长李士龙向记者介绍说,我国再生铅企业近200家,大多数产量在几十吨到几千吨不等。截至2008年,年产量在5万吨以上的再生铅企业仅有4家,只占到总产量的30%左右,而相当数量的作坊式冶炼厂处置了全国50%以上的废铅资源。
目前,大量的个体从业者成为回收废铅酸蓄电池的主力,他们随意进行人工拆解,倾倒电解液,采取国家明令淘汰的直接燃煤式反射炉、冲天炉等落后工艺,资源综合利用率低,能耗高出国家标准4倍以上,弃渣率近20%。
据记者了解,回收的废铅酸蓄电池大多流向了无证经营的小再生铅加工厂进行处置,粗放转移形成了流动污染源,环境风险极大。而这些个体加工厂在熔炼过程中产生的烟尘、铅尘和二氧化硫超过国家标准的几十倍乃至上百倍。它们生产出来的再生铅合金和材料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严重影响了蓄电池的下游产品质量。
措施篇
污染防治的突破口在哪里?
总量控制、标准倒逼、技术升级,加强生命周期管理
工业铅污染主要来源于铅矿采选,矿生铅冶炼,铅酸蓄电池生产、拆解和再生等过程。针对污染来源,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的相关负责人将我国铅污染防治技术路线总结为:“对铅矿采选进行区域性污染防控,加强尾矿管理;对铅冶炼进行综合性污染防控,考虑铅尘的环境累积效应;对铅酸蓄电池行业进行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区域定点回收、拆解。”
铅选矿、冶炼怎样脱掉污染黑帽子?
提高准入门槛和技术水平,实行浓度控制和总量控制
2010年,我国铅产量突破400万吨,占世界总产量的42%,然而其中约60%仍然为传统工艺生产。研究表明,2009年,我国铅冶炼行业(含原生铅和再生铅冶炼)共产生废气1500亿立方米,废水约3000万吨,废渣约120万吨。冶炼过程中产生的铅总量为5.27万吨,其中83%在烟尘中。
除株洲冶炼厂、河南豫光、金利、豫北、万洋、焦作东方、内蒙古林东等大中型冶炼厂采用烧结机外,其余铅冶炼企业多采用烧结锅或烧结盘,虽然国家已经明令淘汰污染大的烧结设备,但在偏远地区仍大量存在。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曾明确表示,环境保护部将对重金属领域进行政策引导、技术筛选,出台铅冶炼、锰冶炼等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铅冶炼等最佳可行技术指南。
去年9月,环境保护部正式发布了《铅冶炼行业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作为《指南》的项目负责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孙启宏表示,“最佳可行技术”针对的是铅冶炼生产全过程可能产生的污染,在技术和经济条件可行的情况下,采用在国内铅冶炼厂已应用的,有效、先进、可行的污染防治、节能和资源有效利用技术,二次污染防治技术等,从整体上减少铅冶炼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氧气底吹熔炼-鼓风炉还原炼铅工艺”是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和水口山有色金属公司联合开发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炼铅新工艺。采用创新的鼓风炉技术进行富铅渣熔炼,底炉吹氧利用率高达95%以上,综合能耗降至380~426kg标煤/吨粗铅,总硫利用率95%~96%,实现了铅冶炼清洁生产,大幅降低了传统铅冶炼工艺存在的污染问题,并可避免作业人员中毒。
而在铅锌采选环节,提高行业技术水平也是当务之急。目前,我国铅锌采选企业有846家,全年精铅产量371万吨。铅锌矿开采过程中由于尾矿、废矿石暴露于地表,在氧化、淋滤作用以及地表水的冲刷下,铅元素进入周围的水体、土壤中,使其开始向生态环境释放和迁移。
中国工程院院士张懿此前表示,我国伴生矿较多,使有色金属行业废水高含盐、高氨氮,治理成本很高;有色金属业分布分散、多位于西部山区,企业规模小、技术落后,污染排放控制难度大,提高行业技术水平成当务之急。
他同时提出,我国应提高对涉铅行业的废水、废渣排放标准,不但控制其排放浓度,还要实施总量控制。对重污染行业,需提高准入门槛,严格准入机制。
奥巴马为何支持铅酸蓄电池行业?
铅酸蓄电池可以成为绿色产业,关键是应用先进技术,提高行业治污水平,对正规企业加大支持力度
2009年,我国所产铅量的70%用于生产铅酸蓄电池。而铅酸蓄电池生产过程中约产生含铅废水1200万吨,含铅污泥2.2万吨,含铅尘渣1.5万吨。铅酸蓄电池既是铅的主要消耗者、废铅的主要生产者,也是再生铅的主要原料。无论是《巴塞尔公约》,还是我国的危险废物名录,都将铅酸蓄电池定为危险废物,而目前我国对蓄电池生产、回收、拆解和再生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尚不健全。
2003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涵盖了铅酸蓄电池铅回收的相关内容;2009年,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和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清洁生产标准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业》等;目前正在组织制订的还有《铅酸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及《铅酸蓄电池生产过程环保工艺技术与装备规范》等。
据悉,工信部正在着手建立铅酸蓄电池生产和回收企业准入制度。目前的2000~3000家废旧电池回收处理企业可能因门槛限制被精简至200~300家,“缩水”幅度达到90%。
同时,一份《电池行业重金属污染综合预防方案》已基本完成意见征求,其中要求2013年前淘汰镉含量大于0.002%的铅酸电池;淘汰规模20万千伏安时/年以下的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限制新建规模50万千伏安时/年以下的铅酸电池生产项目(不含先进新型铅酸电池)。据中国电池行业协会负责人推算,经过严格准入后,全国铅酸电池企业数量未来将减少2/3,甚至4/5。
浙江省蓄电池行业协会秘书长姚令春介绍说,美国总统奥巴马曾对外界宣布用24亿美元支持48个项目,以发展下一代电池和电动车研制与生产,其中的6680万美元支持铅酸蓄电池项目。“在美国,这个行业已经被列入绿色产业,也就是说铅酸蓄电池行业的污染是可控的。”他说,关键在于大力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唱好科技戏。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要对废旧铅酸蓄电池进行区域定点回收、拆解和再生,形成废旧铅蓄电池的规模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体系。另一方面要鼓励新技术、淘汰落后产品,包括推广双极性等新型铅酸蓄电池技术,开展蓄电池减铅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淘汰含镉板栅铅酸蓄电池;推广电池内化成技术,实现含铅废水处理低排放;淘汰普通“开口”式铅酸蓄电池,鼓励再生铅行业采用全自动机械破碎分选技术、铅膏预脱硫技术、铅膏铅栅分类熔炼、低温连续熔炼、回转短窑熔炼等先进技术。
在采访中,有企业代表向记者表示,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生产行业还缺乏有效的扶持政策。正规再生铅企业由于环保设施投入大、运行费用高等因素,在废电池原料竞争中不具优势,导致大企业开工不足,先进的生产能力闲置,行业呈现出“规模经济不出效益”、“环保科技也不出效益”的不正常状态。
对此,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有关负责人说,将加强对涉铅行业的环境准入要求,对于符合准入要求的企业、技术、设备、产品等,在绿色信贷、上市环保核查、政府绿色采购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同时加强对涉铅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在自运行无法达到管理要求的情况下,强制其采取第三方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