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家环保总局于2007年4月发布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颁布实施,为环境信息公开提供了制度保障,对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环保工作透明度、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推动环境信息公开是加强环保工作的催化剂。为此,多年来,黄石市环保局把环境信息公开作为做好环保工作的重要抓手。
2006年,黄石市环保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构建了“黄石市环境保护网”这个平台,主要介绍黄石市环保局的机构与职能、环保业务与动态、环境法律法规、办事指南、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在环境信息公开上没有太多的内容更新。2010年8月,受威海文登“全国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研讨会议”启发,黄石市环保局参照公众环境信息研究中心发来的关于环境信息公开的有关标准设计栏目,对网站进行了全新改版。改版后的网站,实现每日更新一次。
目前,“黄石市环境保护网”的主要功能分为环境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公众互动三大板块,既有局部的信息,又有整体的结构布局,社会公众可以通过这个平台了解环境信息、咨询环境法律法规、投诉举报环境污染、监督依法执政等。“在线办事”栏目已为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KDON-6500/6500型空分设备拆除改造等5个项目办理了相关事项的复函。
改版后的网站强化了各类信息管理功能,主动公示本单位的基本概况、领导信息、监督与投诉、人事信息、通知文件、法律法规等;主动公示的环保业务有:各类环保资金、审批公示、采购信息、收费标准、环境质量报告等。黄石市环保局提供了4种依申请公开渠道,即电话咨询公开、电子邮件咨询公开、书面申请公开、在线填报申请公开。
在全球信息化的今天,我们认为,以信息透明和决策民主为趋势的信息公开制度已经成为法治国家发展的新趋势。要提升环境信息公开的水平,首先,必须提高对环境信息公开的认识,要认识到环境信息公开可以使公众对政府行政的整个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和客观评判,可以增强广大公众保护环境的责任感,有利于环保部门依法行政和打造责任环保、透明环保、阳光环保以及建设服务型政府。其次,提高环境信息公开的各项基础能力建设。通过加大环境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增加人员、增强网站环境信息公开的功能、提供信息索引,使环境信息公开人性化、规范化、专业化。再次,要加强培训学习,学习先进地区环境信息公开的管理经验、工作模式。
实践证明,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是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污染减排责任在政府,推动在环保部门,主体在企业。通过向社会主动公开环境保护规划、环境质量状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配指标及落实情况等,政府能够充分听取公众的情况反映、意见建议,使决策和措施具有全局性、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保证污染减排工作稳步、持续、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