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并用刚柔并济情理并举 南湖区环保局让执法更人性化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环保局今年将全面树立“关爱性严管、辩证性保护、长远性发展”的理念,力求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法理并用、刚柔并济、情理并举”,努力实现环境执法形象、执法公信力和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法理并用”科学自由裁量 南湖区环保局今年将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科学认定行政处罚基数,坚持处罚案件公众评审制度,最大限度地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要达到上述目标,首先要保障自由裁量适用规范化。南湖区环保局坚持运行处罚案件查处监察大队、法规科“分段负责、分权制衡”的模式。通过监察大队呈批、法规科审核、公众评审会评审、案审委员会决定这“四环相扣”,有效实现自由裁量适用的规范化。 其次要注重首查整改“疏导”。对于“不涉及公共安全、情节显著轻微且未产生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首次发现以告知整改为主,一般不予以行政处罚。同时,强化首查告知整改跟踪,确保整改跟踪到位、监督到位、整改到位,使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最后要实现裁量标准“等级化”。坚持实施《自由裁量标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重拳打击屡教不改的环境违法主体,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升级。切实发挥环境保护在经济结构调整中的引导、倒逼和服务作用,力求在整治突出环境问题上实现突破。 “刚柔并济”优化说理文书 从今年起,南湖区环保局将改变以往处罚决定书生硬简单的情况,立足“说理式”处罚文书制作,使文书能说清事理、说透法理、说通情理、彰显文理,全面客观地反映执法全过程,以便于行政相对人接受和理解环境执法,力争通过一份处罚决定书实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功能。 在处罚文书制作过程中,南湖区环保局针对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文书中详细列举证据,并对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和客观性加以论证,使阐明的违法事实更具说服力。同时,处罚决定书将详细引用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原文,充分表述适用的理由,使当事人更加一目了然。 处罚决定书还将法律规定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及危害后果结合起来,阐明最终确定自由裁量幅度的理由。并对当事人在陈述、申辩或者听证中提出的质疑意见及证据是否予以采纳进行说理,并写明公众评审会和案件审核委员会意见。 “情理并举”坚持公众参与 除力争做到科学自由裁量、优化处罚文书,南湖区环保局今年还将拓展公众参与新途径,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新机制。 为广泛吸纳民智,凝聚民力,南湖区环保局将拓展公众参与环保的新途径。聘请有丰富经验的基层环保工作者为特约环境监察员,充实农业面源监管员队伍,织密环境监管网络。同时,原案件公众评审员的权限将被拓宽,使它进一步向信访回访、执法后督察、绿色创建、环评审批等领略延伸,从而壮大发展基层环保群众组织,力争形成覆盖城乡的群众环保组织网络。 南湖区环保局还将深化环保服务监管机制,充分发挥环境科学技术在环保服务管理领域的作用。以环境科学学会南湖区工作委员会为平台,聘请大专院校教授、博士组建专家库,整合环保人才和技术力量,架起科学界、企业界和政府间沟通的桥梁,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 同时,实行行政相对人回访制度。环保部门将对重大信访、处罚案件进行执法后督察,聆听监管对象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利用间接管理手段、动态管理机制和事后监督检查,提高执法监督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
我来说两句
已有0评论 点击全部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