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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北京市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工作报告(二) (征求意见稿)
2015-03-20 09:05:45 来源: 作者: 【 】 浏览:828次 评论:0
  









第二届主题为“社会生态问题中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全球范围和国家范围内的实施与执行”,此次会议共收到论文47篇,来自欧美和港澳台的十余名学者和来自中国大陆的四十余名学者到会。
第三届主题为“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社会生态转型问题”,会议共收到论文五十余篇,来自欧美和港澳台的十余名学者和来自中国大陆的三十余名学者到会。会议在山西财经大学召开,由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
第四届主题为“城市交通和环境规制: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新路径”,(The 4th China-EU Social Ecological and Legal Forum)于2014年9月25日—26日在北京举行。主要研讨的内容包括,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的可持续交通政策和法律理论与实践研究,特别是现代交通对社会生态产生的影响和公众交通与环境权益的保护;结合气候变化、经济全球化、城市化和经济转型的挑战,研讨破解可持续交通的瓶颈问题。本届论坛由德国罗莎·卢森堡基金会提供资金支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我研究会主办,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承办。来自维也纳科技大学、德国柏林大学等8位外方代表以及国内多所著名大学的环境法学者和部分官员、实务界人士参加了本次论坛。论坛在下花园区举行分会,国内外学者一行参观了下花园西外环路、洋河景观长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百花湖等地。本届论坛共收到学术论文四十余篇。
这四届论坛是研究会与德国罗莎卢森堡基金会的一个合作期,已圆满完成合同预定的任务,并达到了预期的目标。目前一个新的三年合作期已经开始,2015年度年会将在青岛中国海洋大学召开,主题为“城市化与环境保护”,由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承办。
中欧社会生态与法律论坛是我国首个与德国和欧洲左翼学术团体的长期学术交流合作项目。这个论坛的成功举办,有助于国内环境法学界及时获得欧美环境保护的最新学术发展信息,把握学术动态,学习和借鉴欧美环境保护的成功经验,并将我国环境法学术成就向欧美展示。欧洲学者有关气候变化、低碳发展的成果、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和公共治理的理念和实践、以及重视基层环境保护的经验等,已经对我国环境保护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3,其他学术活动
(1)2009年,研究会与教育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共同举办了《环境犯罪专题研讨》,这些学术活动与一般的纯学术活动不完全相同,它们紧密结合环境资源保护的政治和大局问题,直接关系到学术研究方向和重点。这些学术活动的产出成果直接服务于党和国家的环境资源保护方针政策的落实。通过这些学术活动的开展,既为会员们开拓了学术研究的新领域,也提高了会员们的研究水平和必要的学术政治素质。
(2)2010年6月18日至20日,北京市与山东省两地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学术研讨会在即墨举行了主题为“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公益诉讼”专题研讨会。结合与山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联合举办学术年会,就有关生态文明建设、海域资源保护、低碳经济、公益诉讼等专题进行研讨。本次研讨会是两地首次合作举办学术年会,主办方为两地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与新成立的山东省新成环境法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承办方为即墨市人民检察院。此次学术研讨会的主题为“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公益诉讼”。主要议题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中的法律问题研究、海域环境资源保护法律问题研究、气候变化与低碳经济法律问题研究、可持续发展与能源法制建设问题研究、检察机关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问题研究。参加会议的有山东省法学会陈泽沅副会长、即墨市委政法委邢福林书记、即墨市人民检察院陶卫东检察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孙佑海主任、北京市法学会原联络部主任司尚贵同志、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周珂会长、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竺效秘书长等,来自两地国家机关、司法部门和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共计七十余人参加了会议。本次研讨会主题是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公益诉讼,与会者就会议主题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会议收到论文四十余篇共三十余万字。两地学者对共同关心的学术问题进行广泛的交流,开拓了学术视野,加深了友谊。大家都认为这种合办年会的全新机制是成功和有益的,新朋老友,欢聚一堂,成果共享,知识倍增。
(3)2010年5月28日至5月30日,为期三天的“《侵权责任法》与环境侵权司法救济高级研修班”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顺利结束,来自全国的环境法学教师、法官、检察官、律师、环境保护部门官员、环保NGO组织及相关部门法律工作者6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本次培训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联合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主办,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环境法教学研究专业委员会、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协办。中国人民大学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环境法教研室周珂教授、竺效副教授,来自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中国环境法项目主任王立德先生、高洁律师、来自美国马里兰大学法学院Robert V. Percival教授以及60余名学员参加了5月28日的开班仪式。本次培训着眼于帮助学员及时了解、掌握侵权责任法以及环境侵权的最新规定,把握学科前沿动态和热点问题,更新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探讨如何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更好地实践环境侵权司法救济和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在为期三天的培训中,王利明教授、张新宝教授、周珂教授分别为学员授课。研修班还安排了互动讨论环节,互动环节一以“环境侵权赔偿司法实践若干疑难问题”为题,主要探讨了环境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理论及其举证问题、环境侵权损害鉴定与评估方法及其发展动向等问题,互动环节二则以“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如何更好地实践环境侵权司法救济和推动环境公益诉讼”为题进行了研讨,来自美国马里兰大学的Robert V. Percival教授、NRDC中国环境法项目主任王立德律师、中山大学法学院李挚萍教授、福州大学法学院邹雄教授、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服务中心督查诉讼部主任马勇先生、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CLAPV)诉讼业务部主任刘湘律师、中国环境侵权损害鉴定评估中心工程师朱忠军先生先后做了专家引导发言,参会学员积极发言,讨论热烈。
 
三、积极承担和完成课题研究,扩大研究会的影响
本届研究会承担的市法学会和中国法学会课题进展正常,结项四个:
一是承担市法学会一级科研课题《气候变化应对机制法律问题研究》,发表论文3篇,已按时结项。这是市法学会委托给我们研究会的第一个一级课题,2009年九月底周珂会长赴维也纳大学参加学术研讨会,提交的论文是这个课题的摘要,受到欧洲学者的高度重视,将这个摘要纳入他们提交给欧洲议会的报告,作为欧盟提交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国际会议的重要依据。
二是我研究会承担的市法学会科研课题《北京市湿地保护立法研究》按时结项,并被评选为优秀研究成果。有关立法建议已提交有关部门。
三是《大气污染防治法宣传教育》,课题组在市法学会杜石平副会长和研究会周珂副会长带队,赴内蒙古考察调研,并与内蒙古法学会进行专题研讨,并对研究报告进行了完善。
四是《北京市缓解交通拥堵政策法律建议》。这二个研究成果有关的政策法律建议已提交给有关部门,并得到王安顺市长的批示,在社会上取得积极的反响。
目前进行中的研究项目有:《新环保法培训》和《环渤海区域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已完成并提交,项目进展良好。
 
四、组织会员开展应用法学研究,服务政府和社会
研究会和会员专家学者积极参与我市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的实践,市环保局等实际工作部门也重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我市几乎所有的涉及公众利益的环境管理问题都邀请了研究会的专家学者参与。市环保局和有关部门的环境管理疑难问题也往往邀请研究会的会员参与研讨解决。市环保局的执法活动也有研究会的会员参加。研究会还逐步与区县环保局建立起联系,结合科研项目先后到丰台区、房山区等基层环保局调研,并给顺义区人大等部门进行环境法制讲座,得到这些地方的积极评价。
1,开展创新性法律服务基层、化解社会矛盾
2010 年以来,研究会委托北京东泽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市环保局投诉举报中心电话咨询中心常年法律顾问,委派律师协助市环保局处理日常法律事务,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律师协助市环保局接待信访群众,解答有关环保、污染侵权方面的法律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好信访人的思想工作;协助甲方做好信访纠纷、化解矛盾。律师值班工作内容包括:了解、记录投诉内容;分析研究投诉来访信息情况;分析来访信息中的法律问题;研究环境保护法规;审阅、会签市环保局电脑办公系统传来的“环境问题投诉信访处理”文件206件等。截止到2010年11月30日,共接待现场信访106次信访,处理投诉环保问题、解答环保法规政策。本年度投诉主要问题,从现场接待居民来访和市环保局电脑办公系统传来会签的文件分析,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首要的是噪音污染,集中表现在居民楼周边的餐馆、公共建筑的通风空调系统的鼓风机噪音扰民是投诉频率高的事件。其次投诉较多是空气污染,主要表现在餐饮业排出的油烟、郊区的某些生产车间废气、异味污染空气。水污染投诉。对垃圾处理厂的意见。关于电磁辐射污染,一般群众对电气工程专业知识、有关法规了解不多,对电磁辐射存在疑虑。强电辐射有没有危害?距离应与住宅多远? (如变压器、配电箱与住宅的距离),弱电辐射的危害有多大?距离应与住宅保持多远?(如通讯基站),有投诉的,由咨询的。值班律师能够及时处理信访案件。对遇到的问题能够及时与投诉中心领导汇报沟通。能够主动就工作中的问题与中心工作人员进行讨论、研究,并对以往的信访、投诉、咨询记录进行总结分析,以便能够更好地完成对日常来访和投诉咨询的接待工作。能够根据工作需要,自觉加强对环境保护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学习研究,依法维护环保局的各项合法权益;值班律师每个月开会小结本月工作,提出相应问题并列出整改方案。
2,开展环保进社区活动
2011年4月8日,环境资源法研究会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环境资源法教研室共同组织赴平谷区开展环保进社区活动。此次活动包括三项内容:一是到北京停易制动器有限公司进行环保低碳技术考察;二是落实北京市政府项目“社区环境法律服务”;三是落实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首都低碳经济社会发展法制保障研究”。该活动是市政府环保课题,旨在通过向北京市公众、社区和企业宣传低碳理念,鼓励、促使其在生产过程中减少对环境、尤其是对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在项目正式执行之前,选择停易制动器有限公司作为试点单位,就活动的效果进行尝试和评估。试点过程中,周珂教授、杜石平会长以及博士生研究生代表欧阳杉就有关内容做了细致介绍。活动受到了企业负责人和广大员工的热情支持和积极响应。
3,环境法律援助
成立于2008年的“环境法律援助事务部” 在服务环境污染受害者的同时,也为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等提供基本是无偿的法律援助。成员全部是研究会的志愿者,特别是要感谢东泽律师事务所,他们为此付出了大量人力和财力,以实际行动践行环保志愿者的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
4,积极参加地方立法活动
2014年,研究会及会员和理事积极参加市人大、政协和政府的环境法制活动,年初,研究会与市环保局共同组织召开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专家咨询会,在草案正式上会之前请专家学者就重点和争议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论证。为保证这个条例在立法上科学性民主性做出贡献。理事中有常纪文、高桂林、竺效、汪劲、王灿发、周珂等分别向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机构提出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政策法律建议。
5,新环保法培训
副会长杨军主持的《新环保法培训》项目已面向企业进行了一次培训,取得了成功的经验,正在准备在全市范围内推广。2014年9月中旬和12月中旬,我研究会与市环保局共同组织了分别对企业和环保干部的新环保法培训,由周珂会长讲授了我国新修订环保法的意义、内容和实施要求,并解答了听众的问题。
 
五、积极抓好网站建设,发挥网站的宣传推动作用
为了奉献社会、服务会员,研究会以《北京环境法制网》为平台,继续无偿地为社会提供环境法制知识宣传和学术传播,及时报导环境热点问题,积极开展环境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素质,也扩大了研究会的学术影响,网站点击率引用率不断提高。市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网站《北京环境资源法制论坛网》建于2008年,由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市东泽律师事务所承办。网页的名称:《北京环境资源法制论坛网》;地址:http://www.bjelf.com。网站的设置的主要栏目:通知栏;立法动态:环境专家;图片新闻;论坛新闻;专题研究;名家论坛;学术论文;争端解决;教育培训;环境认证;环境评价;经典案例。网站严格遵守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重点宣传报道国家关于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学术论文、观点。北京环境法制网贯彻执行党中央依法治国的理念,利用本网站的论坛新闻、立法动态等八个栏目重点宣传了今年3月1日实施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今年4月份全国人大通过的新《环境保护法》。该网站发表或转载了大约2500篇环保法规、案例、新闻;对环境污染案例曝光;仅2014年北京市环境资源法研究会的会员也在这个网站中发表了近50篇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为宣传环保法制起到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北京环境法制网》在东泽律师事务所的支持下和会员的共同努力下,已成为我国环境资源法学较有影响力的网站之一。网站及时提供环境法制信息,介绍环境法学学术动态和优秀成果,配合市环保局等政府部门的工作,解答网民的有关问题,点击率不断提高,受到公共的良好评价。
 
六、发展和培养人才,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
注重发展、培养法学研究人才,发挥法学研究人才在法学研究中的作用,是研究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市环境资源法学术研究活动继续保持活跃的氛围。一方面,许多会员单位的学术活动频繁,学术影响力迅速扩大,在会员之间的学术交流得到进一步加强,例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等会员单位都建立了环境法论坛,相互邀请进行学术交流,学术上碰撞激烈,但大家的关系越来越融洽,许多外地的学者都非常羡慕北京环境法学界的这种良好的学术氛围。研究会会员们的总体研究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这是会员们自身努力的结果,本单位的支持,研究会创造的良好学术氛围对于每个会员来说应当是积极和正面的。以前,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无论从规模上还是从质量上,北京市均不占先,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北京已成为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的中心。在学术成果上,二篇优秀博士论文出自北京,CSSCI论文北京学者最多,北京环境法学界最先在国际最高水平学术刊物SSCI上取得零的突破,目前已在SSCI\SCI\EI等国际高等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这些论文大部分是出自上述学术研讨会的直接成果。我研究会多人获得全国或国际性环保奖励,如曹明德教授获得十大青年法学家称号;王灿发教授荣获2014年“麦格赛赛奖”;周珂教授获得2014年度法治人物奖和2014年世界环保大会低碳发展变革力人物奖等称号。
 
七、几点工作体会
1,与市法学会的工作联系更加紧密。注重自觉接受市法学会的领导,及时得到市法学会的指导。
2,扩展工作的点和面。以前活动集中在会长所在地人民大学,现在逐步扩大到其他单位,发挥了理事单位的积极性,创新性也不断提高。
3,扩大研究会的学术影响力,会员和理事们把各自的学术活动与研究会的活动结合起来,例如常纪文教授组织的动物保护学术活动等,都把研究会作为合作单位。
4,重视成果转化。研究会的课题《北京市缓解交通拥堵政策法律建议》成果得到王安顺市长的批示,在市法学会领导的组织协调下,课题组与市交通委等单位围绕落实领导批示、实现研究成果转化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
本届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例如在加强组织建设、扩展在公众参与中的作用和范围、与有关政府部门建立更紧密的联系等方面,存在明显差距。今后,我会将更加积极的工作,努力探索法学研究和组织建设的方法途径,不断取得更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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