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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处房产因违建被“冻结” 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分五步走
2013-08-19 10:13:13 来源: 作者: 【 】 浏览:343次 评论:0
 本报讯(记者 耿诺)截至昨日,全市已经有318处个人房产因增建违法建设被冻结,不得进行转让、抵押。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昨日发布了这一消息。

  今年3月28日,本市启动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其中也包括对居住区内违建“开战”。6月4日,全市公布第一批冻结违建房产名单,位于大兴、朝阳和通州的共计63处房屋已无法办理抵押、过户、继承等手续。截至8月4日,全市冻结房产已经达到258处。随后的两周内,冻结房产数量再增加60处。

  对此,指挥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专项行动深入,本市也进一步规范了居住区违法建设查处流程,实行联合认定、冻结房产、约谈教育、媒体曝光和强制拆除五个步骤。

  第一步是由区县政府组织城管执法、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等部门共同到现场进行联合认定;认定后,由城管执法部门向当事人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限其在15日内拆除。 

  若遇到逾期不拆的业主,第二步程序就将启动。城管执法部门将向住建部门发函,由住建部门对涉及违法建设的房产进行冻结并向城管执法部门回函,由城管执法部门告知当事人房产冻结情况。

  冻结后,区县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启动第三步,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约谈教育;当事人如不配合工作,还将通知其所在单位配合谈话。

  如果遇到谈话后仍不配合进行拆除的,执法机关将启动第四步通过媒体对其进行曝光。

  曝光后仍不拆除的,执法机关将启动第五步,即在报经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强制拆除。强制拆除前,水电气热等供应部门将停止对违法建设的市政供应服务,执法机关将制作《强制拆除决定书》告知当事人,并在清退内部人员后实施强拆。违法建设房屋拆除后,经城管执法部门核实,向住建部门发函,后者依程序对相关房产进行解冻,城管执法部门将解冻情况告知当事人。

  目前,本市已拆除居住区内违法建设2172处,18.8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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