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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承诺可信吗?
2013-07-18 10:09:06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 】 浏览:261次 评论:0

徐琦


  中国石化近日郑重向社会承诺:凡是环境保护需要投资的钱一分不少;凡是不符合环境保护的事一件不做;凡是污染和破坏环境的效益一分不赚。


  这样的豪言壮语,乍听起来,难免要跟着激动一番。不过联想到近年来,石化企业频频突发安全事故,引发污染事件,现在如此高调表态,也就不算稀奇。实际上,为了让企业时刻绷紧环保这根弦,不少地方都在推行企业环保公开道歉与承诺制度,排污不达标的,整改不合格的,信息公开不及时的,都会被勒令登报“亮丑”,这看起来要比悄无声息地责令停产整顿,或是关起门来开上一张罚单,更能起到一种“丑名远播”的社会震慑作用。


  可是,道歉也罢,承诺也罢,都该有个对象。企业的行为破坏了环境,损害的是全社会的整体利益,那么道歉的对象自然是全体城市居民,因而道歉本是无可厚非;但问题是,做错了事,道歉了,就一定应该获得谅解?做出了承诺,公众就一定相信?我看未必。


  首先,企业承诺并非主动。目前我们在媒体上看到的企业因环境违法而发出的道歉声明,多半是行政命令施压后的结果,而并非企业经过深刻反思自己行为后,从内心觉得欠公众一句“对不起”。而各种光鲜承诺,明眼人一看也是出于公关需要,显得缺乏诚意。比如以生产石化产品为主业的企业,却标榜污染环境的效益一分不赚,也实在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言过其实就是虚;表态表过了,还不如不表。有如此渊源,报纸上出现克隆道歉书的事情,也就不足为怪。在企业看来,承诺治污无关诚意,至多只是个应付罢了。一字排开的3封道歉信所带来的戏谑感显而易见,程式化本来想要塑造的严肃感荡然无存,至于道歉信本应具备的惩戒色彩也大为削弱。如此形式主义的承诺,何谈以儆效尤?这种明显“装装样子”的虚伪表情,“歉”或“不歉”,根本没有多大区别。


  其次,企业承诺不代表行动。认错很快,坚决不改,是不少企业信奉的行为准则。当众低个头,登报认个错,胸脯拍得山响,除了一点可怜的道德成本外,其实企业并不需要付出太多。而一旦出了事,需要赔偿,需要问责,需要为生态修复埋单时,企业就变成“冷面三郎”,或是抵死不认,或是不闻不问。其实,仔细看看形形色色的承诺书就明白,企业对于自身的违法行为大而化之,所谓整改措施也是大话居多,满篇充斥着“革命语言”,公众根本无法据此逐条监督它的诸多改过的承诺是否兑现。如此轻飘飘的承诺书,要来何用?


  2010年6月,英国石油公司为墨西哥湾漏油事件投放“道歉广告”,这一广告遭到美国各界批评,一名音乐家为此创作一首歌唱到:“对不起”远远不够,不要再隐瞒真相;你们省钱,我们遭殃;我们不会答应,直到你们把这里擦干净。


  从现实经验看,有一些道歉是为了应付舆论压力,有一些承诺只是处心积虑的危机公关。这些违法企业究竟何去何从,不能看他们怎么说,更要看他们怎么做,能否真做,做到位。整治违法排污,要的不是色厉内荏的“责令道歉”,更不需要企业虚张声势的“登台表演”。依着人民群众的朴素愿望,谁若污染环境“谋财害命”,理当毫不手软坚决严惩,甚至没有商量地严格依法处罚。重重“道个歉”、轻轻“拍一掌”的“仁慈”,恰恰才是对公众最大的残忍。

责任编辑:dongz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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