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记者 张楠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日前发布今年1~6月汽车行业产销数据时,一方面为我国汽车产销两旺、“增速高于预期”而欢欣鼓舞,另一方面又为天津、深圳、杭州等8个城市均存在实施限购可能,将对汽车销量造成损失表示担忧和不满。
这不是中汽协第一次表达对汽车限购的不满,去年广州开始实行汽车限购政策时,中汽协秘书长董扬就坚决反对,他认为对汽车区域限量会影响到经济增长。
这次,董扬再次表示,限购在中国并未起到治理交通、改善环境的作用,限购政策与扩大消费、稳定发展的总体目标不符;剥夺了广大老百姓购买私家车的平等消费权;将严重影响中国品牌汽车的发展;治理交通拥堵作用非常有限,也无益于节能减排,“如果因PM2.5的原因而实施限购,是捡了芝麻丢西瓜。”
那么,何为芝麻,何为西瓜呢?
据中汽协分析,限购一旦实施,将造成当地汽车销量25%左右的下降,直接减少汽车销量40万辆左右,约占全国汽车年销量比重的2%。而汽车产品在全社会消费品零售中比重超过10%,仅购置税和消费税就超过3000亿元,占全国税收的3%。
我们还需要关注另一组数据:
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是造成我国城市拥堵及空气污染的重要原因,机动车已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以北京市为例,机动车排放“贡献”了全市58%的氮氧化物、40%的挥发性有机物和22%的细颗粒物(PM2.5);在京津冀地区PM2.5的来源中,机动车排放污染就占了18%。
显然,在中汽协眼里,汽车的产销量和对我国经济与税收的贡献是西瓜,而机动车对细颗粒物(PM2.5)的贡献就是芝麻了。
支持限购还是反对限购,实际上是各种利益在政策实施中博弈的过程。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项目研究员刘远举认为,汽车总量控制措施具有很大的利益分配色彩。任何涉及汽车总量控制的措施必然是在厂商与消费者、开车的与不开车的人之间进行利益的调控、分配,给一部分群体带来好处的同时也会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
类似的博弈在国外也同样存在。欧盟今年2月对德国柏林、汉堡、法兰克福等33个城市发出警告,要求这些地区尽快采取措施改善空气质量,否则将面临欧盟法院的巨额罚款或起诉。柏林城市发展与环保部发言人佩特拉·罗兰德女士认为,欧盟制订的环保标准太高。面对严格的标准,德国政府此前向欧盟委员会提交申请,希望将57个城市及周边地区的氮氧化物排放标准推迟到2015年实施,遭到欧盟委员会拒绝。
不同的利益团体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博弈在哪里都不鲜见,都很正常。以中汽协来说,它是“中国境内从事汽车、摩托车、零部件及汽车相关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团体,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依法组成的全国性工业行业协会”。它自然会站在行业的立场,维护汽车行业和产业的利益。但是,大多数公众的诉求和利益,才应该在决策时起到导向和决定性作用。 刘远举表示,要想在损害最小的情况下取得最大利益,就必须倾听各方的声音,明晰、度量各方的利益和诉求,让各方利益能够得到充分的表达,经过争论,各有妥协,最后达成改善最大、损失最小的方案。
在政策制订或者实施过程中存在利益博弈是正常的,而且这种博弈并非坏事,它在某种程度上能促使政府对决策进行反思,制订出更加科学、合理、完善的决策。
广州市2012年6月30日突然出台限购政策,决定从2012年7月1日零时开始,对中小型客车进行配额管理。由于时间紧迫,许多细节未能同时公布,引起汽车行业和消费者的不满。
一个月后,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发布了《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试行“环保+摇号+竞价”的新模式,对最初没有细节的限购政策进行补充。其中规定,新能源车增量指标和普通车增量指标分别摇号。应该说,其政策的导向性更加明显,这就是利益博弈促进政策完善的一个例证。
去年西安在限购政策出台一周后宣布停止。这或许表明西安尚未到限购之时,限购政策在西安并不适用,或者说,这是一场没有经过各方利益充分博弈的决策,所以最终站不住脚。
目前许多利益博弈都是在政策出台之后,如果可以提前到政策出台之前,效果自会大不相同。在这一方面,政策环评是不错的选择。
抽刀断水水更流。一项政策如果没有听取各方意见就贸然出台,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会让多方面利益受损。
浙江省今年1月将《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就提出将采取限新控旧、总量控制、车油联控的方针。
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赋予重点城市政府可以根据区域大气质量状况,确定机动车保有总量的控制手段,并且将草案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就可以提前平衡各方利益,避免政策出台后还在博弈的怪现象。
看来,要想在公众环境权益、城市交通健康发展和汽车产业壮大之间取得平衡,就得通过充分的利益博弈,以制订出科学、长远、持续的城市发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