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记者 晏利扬 赵晓 见习记者 周颖
不报成绩,只“晒”计划。
“6·5”世界环境日当天,浙江省环保厅“晒”出一份工作计划,全省11个设区市政府承诺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十件实事,请全省人民来监督。
据了解,今后浙江全省每年的清洁空气行动方案、计划以及完成情况都将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媒体上公开,全面接受监督评判。
呼声来自民间,环保走向公众
“治理PM2.5呼声来自民间,治理工作也要走向公众。把各地防治大气污染的行动方案、计划拿出来‘晒’,就是要让公众了解、监督、评判。”浙江省环保厅污防处处长喻志钢表示,这在省里还是第一次。
据喻志钢介绍,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最早可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先后经历了以消除黑烟、水泥除尘、煤电脱硫脱硝为主要工作目标的阶段。随着大气污染从煤烟型向煤烟、挥发性有机物(VOC)及机动车排气复合型转变,灰霾现象日渐突出,公众要求治“霾”的呼声高涨。
为回应公众期盼,2010年,浙江省政府启动了清洁空气行动。3年来,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大气复合污染监测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进展。
刚刚发布的《2012年浙江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省69个县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98.6%的城市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综合污染指数比2011年下降0.15;2012年全省平均霾日数为77.5天,比上年减少38.2天。
然而,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新指标来衡量,2012年,全省69个县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仅为39.1%,环杭州湾的杭湖嘉绍都市圈及宁波、金华等城市大气污染更为突出。
“非常形势下,要采取非常手段。”喻志钢说:“我们不仅要告诉公众灰霾成因是什么、我们做了什么,还要让公众知道下一步要完成哪些实事,让政府走向社会,部门走向公众,请大家来监督。”
承诺哪些实事?百姓如何受益?
从此次公布的内容来看,全省11个设区市政府今年各自承诺十件实事,主要涵盖优化工业布局、发展清洁能源、推进污染减排、推进行业整治、治理有机废气、防治汽车尾气、治理燃煤烟尘、整治扬尘污染、治理城市餐饮和干洗废气、控制农业农村废气等方面。
这些实事件件有牵头负责单位、完成时限和目标。等到了年底,各市的承诺完成得如何,也将通过媒体公布,让公众监督。
在这些实事中,跟老百姓最贴切的,莫过于出行了。
浙江省计划,新车上牌必须实施国Ⅳ标准,全省县以上城市全面划定“限行区”,全年淘汰黄标车8万辆;全省3500多辆出租车和公交车将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另一大利好是,一些大气重污染企业将关、停、转、迁,彻底离开主城区。湖州、嘉兴、温州将分别关停搬迁重污染企业66家、50家和29家。杭州市民一直以来企盼的杭钢搬迁、半山电厂燃煤锅炉关停也将加快进程。
同时,城市的建筑施工扬尘将被管控,九成以上餐饮店今年要配备油烟净化装置。在整治干洗店有机废气的同时,所有新建干洗店必须采用全封闭干洗机。在农村,浙江将努力使79%以上的秸秆综合利用,消除秸秆露天焚烧现象。
还有一些实事是老百姓看不见的。
今年,全省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力争天然气供应增长17%,达到55亿立方米以上,加快各地“煤改气”步伐。
按照各地承诺,今年全省还将完成各类脱硫脱硝减排项目500个以上,上千家企业的有机废气将得到治理。
最严考核问责,挂钩领导政绩
“大气复合污染防治有‘三难’,即评价确诊难、治理难、成效巩固难。”在前不久召开的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省环保厅厅长徐震指出了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症结。
徐震说,与严峻的形势相对应的,部分地方和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组织领导还不到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未能很好地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行通盘考虑。
徐震指出,为有效落实各级政府保护辖区环境空气质量的法定职责,浙江省政府近期将专门出台《浙江省城市空气质量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根据规划,考核办法近期考核PM2.5指标,依据城市PM2.5达标情况和年度变化情况,评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结果将公开发布,并与地方政府领导班子政绩评价、建设项目审批、财政资金奖惩挂钩。
记者在《浙江省城市空气质量管理考核办法(试行)》(送审稿)上看到,浙江省将根据全省PM2.5监测能力建设进度安排,对设区市PM2.5指标进行逐月通报。
自2014年起,县(市)级城市纳入通报,对设区市开始考核PM2.5指标;2015年起,所有市、县(市)城市开始考核PM2.5指标。
想要取得优秀等次,要满足以下3个条件之一:PM2.5指标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以上(低于15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低于35微克/立方米)且PM2.5指标年均浓度较上年下降5%以上;PM2.5指标年均浓度较上年有显著改善(浓度下降幅度超过15%)。
对于PM2.5指标年均浓度较上年上升幅度超过10%的,或是上升幅度不超过10%但年度连续变差且累计上升幅度超过10%的城市,年度考核将被评为不合格。
年度考核结果不但作为对市、县(市)政府实绩分析评价的依据,省政府还将根据考核情况对各市、县(市)作出最高500万元的奖惩。
若考核不合格,除了经济惩罚,相关地区还将面临“区域限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