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成:海上油污致害的民事责任(三)
油轮由于引航员的过失,导致触礁搁浅,油轮底部破损,发生原油泄漏,导致海洋污染。管辖该案的大连海事法院共立案117件受害人索赔案件,总标的额达11.6亿元。同时,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代表国家向“阿提哥”号提起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诉讼。目前,该案尚未判决。在英石油事件中,在美国政府的要求下,英国石油公司向美国五个州支付了1亿美元,用于处理环境清理事宜。而在中石油事件中,就目前来说,则是由大连市政府和中石油总公司负担了海洋清理费用。随着我国石油进口量的增加13,可能会在我国海域发生更多的油污事件,因此我国立法部门应当进行完成对海洋生态损害赔偿的立法,对生态损害赔偿涉及的赔偿项目、赔付标准、先行海洋环境清理费用负担等加以具体规定。 作者简介:徐春成,男,1978年生,河南鲁山县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法学系讲师,中国政法大学2009级知识产权法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工业产权法。 11 竺效:《论在“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和“国际油污基金公约”框架下的生态损害赔偿》,政治与法律2006年第2期。12 “塔斯曼海轮溢油案”今将审结,载新浪网http://news.sina.com.cn/c/2004-12-30/08154667118s.shtml。该报道系引用天津日报上胡然采写的文章《市海洋局渔政渔港管理处索赔案下午宣判首次就海洋生态资源索赔判决影响深远》。13 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在2011年4月25日表示,中石化有80%的原油需要进口。据财经网http://www.caijing.com.cn/2011-05-03/110708460.html。2011年5月4日星期三访问。 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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