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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柏平:谈谈《环境法》本科教材编写的几个问题(三)
2012-06-29 09:42:26 来源: 作者: 【 】 浏览:2521次 评论:0
法论坛》2010年(第28卷)第3期,第109页。
② 王小萍:“法学本科环境法教学的几个问题——兼谈地方院校法学本科的环境法教学”,载《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11年第2期,第15—16页。
③ 吕忠梅、刘超:“戴上眼镜读书、摘下眼镜对话——师生共评汪劲教授的《环境法学》”,载http://www.riel.whu.edu.cn/article.asp?id=30799,2012年5月4日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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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防灾减灾
可观点的争鸣在这本环境法本科教材里不宜出现,而是出现在其他地方。其实,编写者不乏发表观点的“通道”,也可通过教学参考资料与授课时的背景材料来进行介绍。当然,笔者希望这样一本教材的编者队伍非常强大,以保证其具有相当的权威性(“马工程”是不是就是这样的一本教材?本人拭目以待)。
(二)教材篇幅与课时(学分)的关系
环境法教材所要写的内容定下来,在决定“写多”还是“写少”的时候,应该适当考虑教材篇幅与课时(学分)的关系。据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环境资源保护法教学研究委员会的调查,高校开设环境法课程在课时的安排方面,设置最多的为98课时,最少的为20课时,有66.8%的高校把环境法课时设为32-36学时。在学分方配方面,69.7%的高校把环境法课程设置为2学分,设置为3学分的只占调查高校总数的28.4%。以2学分32课时为例,环境法课程的考试一般安排在最后两节课随堂考,加上法定节假日可能会耽误两节课,其实真正用于课堂教学的才20几个课时,就算一本40多万字的教材,到底能讲多少内容呢?笔者认为,假如以课堂讲完并完成了既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来作为确定教材篇幅的标准,那么环境法教材10万字就足够,但这样行吗?显然不行。一本环境法教材,应该包括对该学科知识体系的完整描述,在体例结构上应该没有明显的内容缺陷,并应该做到对基本原理与制度阐述的合理化、科学化与系统化,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可适当限制篇幅。而限制篇幅这项“浓缩”工作,主要是在“分论”的阐述上,不宜详细罗列具体法律规定,而应对之进行理论上的提炼与规则上的“过滤”。当然,教材篇幅不应过大,以版权页记载为准,一般在40—50万字为宜。
一本《环境法》教材是否就能满足环境法课堂教学在内容上的所有要求呢?显然不是,鲜活的环境法案例与大量的背景材料,需要授课老师在教材之外“补充”与“完善”。指望一本教材满足教学中的所有需要,把大量资料性的内容填进教材之中,不仅降低了教材的品位,增加了教材的印制成本,而且也增添了学生的学业负担与经济负担,得不偿失。
(三)本科生教材与研究生教材的关系
本文论及的一直是环境法的本科生教材,前面已有交待。本科生教材的编写者常犯的一种“错误”是:把本科生教材当成研究生教材来写,表现形式之一,就是对于自己有过专门研究的那一部分,阐述得非常详尽,张长李短,条分缕析,层层推进,精彩纷呈,篇幅也很大。这其实有点类似于研究生教材那种“专题性”讨论。而对于自己不熟悉的部分,则“蜻蜓点水”,浅尝辄止,篇幅往往很小,要么就是法规的简单罗列,没有知识点的提炼,此时篇幅虽大,但都是缺乏“营养”的水分。因此,应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在编写过程中应立足于本科生学历层次的教学要求,尽量摈弃晦涩的理论说教,以现行有效的环境法律法规为范本来组织内容的编写,做到内容全面,知识系统完整,表述准确,语言通俗,阐释简洁。
(四)案例与内容的关系
多数环境法教材中的内容,尤其是分论部分,基本以相关环境法律条例的介绍为主,琐碎枯燥,难以记忆,教学中如若仅仅以传统讲授为主,课堂气氛势必沉闷乏味,无法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难以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①恐怕环境法教学一线的老师都感同身受。为了活跃课堂气氛,吸引学生的学习兴趣,帮助学生很好地理解环境法相关知识,方法之一就是结合环境法的案例来进行讲授与阐述。在《环境法》本科教材的编写中,应该在数量与质量两个方面把握案例的尺度。在数量上,不是使用案例越多越好,对于教材中比较抽象的知识点,通过一个简洁的案例分析,能够帮助学生理解、记忆与运用就行,可用可不用的场合,可以不添加案例。在案例的质量上,不应使用综合性的较为复杂的案例,所举的案例不要牵涉过多知识点,足够对所涉内容的理解即可,有时候没有合适的案例,编者还可以自己“人为制造”案例,或者对原来过于复杂的案例进行简化与改写。笔者认为,一个总的原则是,案例对于内容的阐释“够用”就行,不能因此增加教材太多的篇幅。
(五)图表(知识框图)与内容的关系
目前,我国的环境法教材很少在正文内容中插入图表,或者画出章节中的知识框图,除非是应出版社编辑的要求。其实,图表与知识框图能活跃教材的版式,丰富教材的表达方式,便于学生对相关内容的理解与记忆。图表与知识框图,在国外教材中屡见不鲜。有经验表明,晦涩的法律知识最后都是通过大脑中“自动”形成的若干个大大小小的知识框图记忆下来的。那么,编者为何不主动在教材中添加图表,画好知识框图,以助于学生理解与记忆呢?一本教材中恰到好处的图表或者知
① 王燕:“环境法教学的困境及其出路探析”,载《法制与社会》2010年第2期(下),第2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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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
识框图,不但不会降低一本教材的学术价值,相反还会给教材“添分”的。
现在,学者编写环境法本科教材的积极性并不是很高,下工夫去编写教材的学者更少,这与我国高校对教师的科研考核指标不合理不无关系,教材在科研考核中的权重很低,甚至可以忽略不计,有的高校不把参编教材作为科研成果统计。但是,教材的编写,尤其是尚处于发展阶段的环境法教材的编写,功在当代学生,利在学科千秋,是很有意义的一件事。
作者简介:谭柏平(1966—),男,湖南省耒阳市人,法学博士,北京工业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讲师,兼任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法律出版社高级策划编辑,《中国环境法治》杂志副主编(中华环保联合会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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