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林全省,环保部门对环境风险企业进行了逐一排查,采取一源一档的方法,对599家涉水环境风险隐患企业建立了动态档案。同时,吉林省还聘请了100余位化工、危险化学品、核与辐射等方面环境应急专家,制定了《吉林省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既避免了风险的发生,又具有得力的应急能力。
相对于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日常环境监管更考验队伍的素质。为确保松花江流域国、省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今年,吉林省建立了松花江流域环境质量达标倒逼机制,以水质监测数据的变化来追溯污染源的排放情况。组织开展市州出界断面水质考核工作,每月通报断面水质情况,实施季度、年度考核,对于断面水质出现异常或波动的地区,及时下发预警通知,对于未通过年度考核地区实施涉水项目区域限批。
为落实责任,吉林省建立了环保厅领导及有关处室负责人包保责任制。依据月监测及及考核结果,主要以通报形式对有关地区进行告知或预警,必要时对水质下降较明显或连续两个月以上水质下降的市州印发出督办函。
而对于地方环境执法,省委常委、副省长马俊清提出了"徒步踏查,无缝连接,不留死角,工业企业恶意排污发现一起关一起"的要求。
早在2008年,《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就已颁布实施,成为《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后全国最先出台的流域水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为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提供了法制保障。
2011年以来,吉林省共检查企业近1.8万户(次),停产或限期治理133户,取缔关闭73户,挂牌督办30户,对138户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从风险防范到日常监管,松花江休养生息的制度保障不断充实。
刚刚闭幕的吉林省第十次党代会描绘了"科学发展、加快振兴,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的宏伟蓝图,提出了"两翻番、双倍增、七跃升"的奋斗目标。"十二五"期间,吉林省将进一步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着力实施投资拉动、项目带动和创新驱动战略,重点开展八大环保工程和六项保障机制,加快推进"生态吉林"建设。相信不远的将来,松花江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