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编制考核断面达标方案,确定重点工程项目,明确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和责任部门。近两年,先后投入9.3亿元,实施完成点源污染治理重点项目8个、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重点项目15个、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重点项目11个、河道综合整治重点项目4个。根据监测结果,2010年3个断面达标率均为100%。
大力实施蓝天工程建设。近年来,昆山市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清洁能源覆盖区内新上锅炉必须使用清洁能源,对原有的燃煤锅炉进行燃气改造或限期淘汰。逐步拆除分散供热锅炉,在全市范围内对现有热电厂8公里供热半径区域内的76台工业锅炉和生活锅炉计划两年内全部拆除。划定了全市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制定了为期3年的禁燃区工作计划。完成昆山市现有12台307.5兆瓦燃煤热电机组脱硫设施工程建设,实现全市热电项目全部脱硫。对处于敏感区域大气污染严重的企业实施搬迁或关闭。完成机动车尾气检测站建设,并成立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建立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管理制度。
昆山市还强化对建筑、拆迁和市政工程等施工现场的渣土管理和扬尘污染防治。印发《昆山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切实做好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高压监管——开展60多次环保专项行动
为保障区域环境安全,昆山市重点完善了城市供水安全应急机制,严格执行《昆山市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昆山市饮用水源藻类暴发应急处置技术预案》、《蓝藻暴发特别重大事故应急供水办法》。加强水厂应急处理投加装置的运行管理,储备粉末活性炭、高锰酸钾应急物资。在箱涵阳澄湖进水口和野尤泾加固并完善拦截蓝藻围栏,完成了与苏州工业园区应急管网互通工程,实现了昆山市与苏州工业园区互为应急备用水源。
“十一五”期间,昆山市累计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六查一提高”、重金属污染整治等环保专项行动60多次,实施现场监察3万多厂次。调处各类环境信访案件5000多件,环境信访接访率、调处率均为100%,群众满意率达93%,全面完成了各年度挂牌督办和限期治理任务。
同时,昆山市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隐患排查,提高环境灾害及突发事件的预防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对可能引发环境突发事件的企业,制定并落实应急预案,配置必要的应急事故处理装备,做到“环境隐患排查求彻底、整治措施落实求到位”。
此外,昆山市通过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优化服务举措提升行政效能的实施意见》、《昆山市污染源执法检查办法(试行)》等,不断提升环境监管效能。推进“数字环保”建设,启动智能采样留样系统和IC卡智能排放监管的建设工作。加大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处置单位的业务培训和现场检查力度,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100%、危险废物依法得到安全处置。对风险放射源实行分类别管理、分时段检查制度,全市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单位监管率、整治达标率、涉源单位年度评估率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