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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三十八)
2011-04-20 10:35:04 来源: 作者: 【 】 浏览:42233次 评论:0
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

第六十四条:本法自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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