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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三十三)
2011-04-20 10:35:04 来源: 作者: 【 】 浏览:42246次 评论:0
六条: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的,由当地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机动船舶有前款违法行为的,由港务监督机构根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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