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3季度安徽省环境质量状况(七)
质定性评价分级
断面水质超过Ⅲ类标准时,先按照不同指标对应水质类别的优劣,选择水质类别最差的前三项指标作为主要污染指标。水质类别相同时,取超标倍数最大的前三项为主要污染指标。 将水质超过Ⅲ类标准的指标按其断面超标率大小排列,取断面超标率最大的前三项为河流、流域(水系)的主要污染指标。 (2)湖泊水库评价方法 水质评价 a.湖泊、水库单个点位的水质评价,按照“断面(测点)水质定性评价”方法进行。 b.当一个湖泊、水库有多个监测点位时,计算湖泊、水库多个点位各评价指标浓度算术平均值,然后按照“断面(测点)水质定性评价”方法进行。 c.湖泊、水库多次监测结果的水质评价,先按时间序列计算湖泊、水库各个点位各个评价指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再按空间序列计算湖泊、水库所有点位各个评价指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然后按照表4“断面(测点)水质定性评价”方法进行。 d.对于大型湖泊、水库,亦可分不同的湖(库)区进行水质评价。 f.河流型水库按照河流水质评价方法进行。 营养状态评价 湖泊、水库营养状态评价采用综合营养状态指数法。富营养化评价参数为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叶绿素a和透明度5项指标。 采用0~100 的一系列连续数字对湖泊(水库)营养状态进行分级: TLI(Σ)<30 贫营养 30≤TLI(Σ)≤50 中营养 TLI(Σ)>50 富营养 50<TLI(Σ)≤60 轻度富营养 60<TLI(Σ)≤70 中度富营养 TLI(Σ)>70 重度富营养 综合营养状态指数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TLI (Σ)——综合营养状态指数; Wj——第j 种参数的营养状态指数的相关权重; TLI(j)——代表第j 种参数的营养状态指数。 (3)不同时段水质变化趋势评价 对断面(点位)、河流、流域(水系)、全国及行政区域内不同时段的水质变化趋势分析,以断面(点位)的水质类别或河流、流域(水系)、全国及行政区域内水质类别比例的变化为依据,对照表1 或表2 的规定,按下述方法评价。 按水质状况等级变化评价: ①当水质状况等级不变时,则评价为无明显变化; ②当水质状况等级发生一级变化时,则评价为有所变化(好转或变差、下降); ③当水质状况等级发生两级以上(含两级)变化时,则评价为明显变化(好转或变差、下降、恶化)。 按组合类别比例法评价: 设△G 为后时段与前时段Ⅰ~Ⅲ类水质百分点之差:△G=G2-G1,△D 为后时段与前时段劣Ⅴ类水质百分点之差:△D=D2-D1; ①当△G-△D>0 时,水质变好;当△G-△D<0 时,水质变差; ②当│△G-△D│≤10 时,则评价为无明显变化; ③当10<│△G-△D│≤20 时,则评价有所变化(好转或变差、下降); ④当│△G-△D│>20 时,则评价为明显变化(好转或变差、下降、恶化)。 4.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评价项目及标准 地表饮用水源水质评价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为达标限值;地下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限值为达标限值。 若某水源当月监测指标评价结果均达标,则该水源该月取水量为达标水量。若某水源当月监测指标中,有一项指标不达标,则该水源该月取水量为不达标水量。 达标率= 5.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评价项目及标准 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评价因子为等效声级,以昼间等效声级和夜间等效声级来评价各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是否达标。评价标准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规定限值。 表6 环境噪声限值单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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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bai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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