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2017年环境状况公报
2017年盐城市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2017年盐城市环境状况公报》。
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周俊 2018年6月5日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厅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围绕“产业强市、生态立市、富民兴市”总要求,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深入推进“263”专项行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向好。 (一)空气环境 1、城市空气 2017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78.1%,较2016年上升了2.4个百分点,各县(市、区)达标率介于75.3至83.3%之间。主要污染物中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浓度同比均有所下降。受颗粒物和臭氧的影响,市区及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达二级标准要求。 2017年全市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分别为43微克/立方米(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74微克/立方米(二级标准70微克/立方米)、15微克/立方米(二级标准60微克/立方米)和23微克/立方米(二级标准40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按年评价规定计算,浓度分别为1.5毫克/立方米(二级标准4毫克/立方米)和157微克/立方米(二级标准160微克/立方米)。与2016年相比,PM2.5、PM10、SO2、CO和臭氧浓度分别下降4.4%、8.6%、21.1%、16.7%和4.3%,NO2浓度维持稳定。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进行年度评价,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达标,超标污染物为PM2.5、PM10和O3。其中,各县(市、区)PM2.5浓度均超标;除滨海和射阳外,其余各地PM10浓度超标;大丰、东台、建湖O3浓度超标。 2、盐城市区 2017年,盐城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9.2%,较2016年上升1.3个百分点,优良天数达289天,均排名全省第一,创江苏历史新高;PM2.5平均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下降33.8%,远超国家大气十条削减20%的考核要求。我市空气质量已经连续四年全省最优,连续四年被省政府表彰为“大气污染防治优秀城市”。 2017年,盐城市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百分位浓度为1.28毫克/立方米,臭氧百分位浓度为156微克/立方米,均好于国家二级标准;PM10平均浓度为81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分别超过国家二级标准0.16倍、0.26倍。 3、酸雨 各县(市、区)降水年均pH值范围在6.50~7.72之间,全市年均pH值为7.17。全年阜宁监测到酸雨1次,城市酸雨平均发生率为0.3%。 (二)水环境 2017年,全市地表水总体为轻度污染,符合Ⅲ类及以上、Ⅳ类、Ⅴ类水质断面分别占监测断面总数的57.7%,37.2%和5.1%,水体污染特征表现为总磷和有机污染。各县(市、区)中,滨海、盐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为优,阜宁为良好,其余地区均为轻度污染。 纳入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9个断面中,年均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的断面比例为55.6%,Ⅳ类水质断面比例为44.4%。与2016年相比,符合Ⅲ类断面比例下降22.2个百分点。纳入江苏省“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的34个地表水断面中,年均水质符合Ⅲ类的断面比例为67.6%,Ⅳ类水质断面比例为32.4%。与2016年相比,符合Ⅲ类断面比例下降5.9个百分点。纳入盐城市“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的36个地表水断面中,年均水质符合Ⅲ类的断面比例为50.0%,Ⅳ类水质断面比例为44.4%,Ⅴ类水断面比例为5.6%。与2016年相比,符合Ⅲ类断面比例下降8.3个百分点。 1、饮用水源 全市饮用水以集中式供水为主,主要以地表水作为取水水源,2017年,全市开展监测的14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总量约为3.15亿吨,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全市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各次监测均达标。 2、主要河流 全市8条主要河流中,苏北灌溉总渠、黄沙港、射阳河、斗龙港、新洋港和通榆河水质状况为良好,串场河、灌河水质为轻度污染。 3、上游客水 全市5个主要跨市河流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Ⅲ类水断面占60%,Ⅴ类和劣Ⅴ类断面各占20%,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 4、近岸海域 2017年,盐城市近岸海域符合或优于《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标准的比例为45.4%,三类、四类和劣四类水质比例分别为27.3%、9.1%和18.2%。全市入海河口总体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水质处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Ⅳ类的比例各占50%。 5、地下水 全市20口地下水监测井,响水和盐都地下水水质良好,市区、阜宁、滨海、射阳、东台、大丰地下水水质较差。各地细菌学指标均有不同程度超标。 (三)声环境 2017年,全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与2016年相比基本保持稳定。 1、区域环境噪声 2017年,全市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2.9分贝,总体水平为二级,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8个城市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布在50.8-54.4分贝之间,均属二级,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最好的是东台市。 2、道路交通噪声 全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5.0分贝,处于强度等级昼间一级,声环境质量状况评价为好。8个城市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61.4-69.3分贝,最好的是滨海县。 (四)生态环境 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64.9,级别为良好,各县(市、区)生态环境质量指数分布范围在56.3~67.8之间,均处于良好状态,建湖县最好。全市水环境生物多样性状况总体保持稳定,饮用水源地和主要河流水生生物环境状况评价结果均为清洁至轻污染。空气微生物监测结果显示盐城市各功能区评价等级为轻度污染~清洁, 大气污染植物监测结果显示盐城市各功能区评价等级均为清洁。 (五)辐射环境 全市环境辐射瞬时空气吸收剂量率在70纳戈瑞/小时~130纳戈瑞/小时之间,在天然本底水平涨落范围内。 (六)土壤环境 2017年,选取土壤国控网基础点位和背景点位中的历史点位,全市共监测82个点位。有79个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达标率为96.3%。超标点位均为轻微污染,超标项目均为无机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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