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市环保系统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扬州市及下辖邗江区、江都区、仪征市、高邮市、宝应县被环保部批准为第六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全年环保工作成效显著,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重点工作。全市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部分环境指标有所改善。空气质量总体状况稳定;地表水62个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为71.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市声环境质量总体处于较好水平;生态环境状况良好。
一、环境空气质量
1、市区环境空气质量
2013年,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城区市区环境空气达标天数共237天。达标天数比例为64.9%。细颗粒物(PM2.5)日均值、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均值、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二氧化氮(NO2)日均值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
扬州市空气污染主要以尘污染为主,影响城区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是细颗粒物。以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数占全部污染天数的91.2%。

2013年扬州市市区空气质量级别分布天数百分比图
2、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
2013年,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评价,江都区有效监测天数为365天,达标天数比例为95.1%;仪征市有效监测天数为355天,达标天数比例为91.8%; 高邮市有效监测天数为358天,达标天数比例为92.4%;宝应县有效监测天数为358天,达标天数比例为91.9%。
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评价,除江都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超标外,其他市、县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
3、酸雨
2013年,扬州市区总雨量为897.7毫米,酸雨频率为30.7%。
四个县(市、区)中仪征市的酸雨较重,酸雨频率为51.1%,其次为宝应县,酸雨频率为12.5%,江都区和高邮市没有监测到酸雨。

2013年扬州市降水情况统计
二、水环境质量
1、地表水
2013年,62个市控以上断面中,达标断面为44个,达标率为71.0%。全市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扬州市地表水污染属综合型有机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等。

2013年扬州市控以上监测断面水质类别比例图
(1) 长江扬州段水质状况良好。6个市控以上监测断面中,除六圩口东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其他5个断面水质均符合Ⅲ类水质标准,与上年相比,水质有所下降。
(2) 京杭大运河扬州段水质状况为优。共11个市控以上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符合Ⅲ类标准。与上年相比,水质有所好转。
(3) 古运河扬州市区段水质类别为重度污染。共7个市控以上监测断面,其中Ⅲ类水质比例为42.9%,与上年相比,水质没有明显变化。
(4)市区内城河水质状况为中度污染。5个断面中水质类别劣于Ⅴ类标准的比例为33.3%。与上年相比,内城河水质有所改善。
(5)市区22条城市内河水质状况总体较差,达标率为36.4%,有14条河流水质劣于Ⅴ类标准。
(6)瘦西湖总体水质类别为Ⅴ类,水质状况为中度污染。营养状态为轻度富营养。与上年相比,水质没有明显变化。
(7)高邮湖总体水质类别为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营养状态为轻度富营养。与上年相比,水质没有明显变化。
(8)登月湖总体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营养状态为中营养。
2、地下水
2013年扬州市 10 眼地下水监测水井中,良好井6眼,较差井3眼,极差井1眼。与上年相比,水质没有明显变化。
3、饮用水源地
2013年,扬州市共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6处,其中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12处,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4处。水质达标率为100%,与上年相比,水质没有明显变化。
三、声环境
2013年扬州各县(市)全市监测总路段长373.3公里,平均车流量为昼间1680辆/小时,夜间320辆/小时;最大车流量处为市区文昌路(文昌阁段)约1.8~3.0万辆/日。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昼间64.3分贝,夜间50.7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质量好。
扬州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均值为54.4分贝,夜间均值为44.7分贝。55分贝以下较安静区域覆盖面积比为80%。2013年县(市、区)环境噪声测点数共744个,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均值50.8分贝,夜间均值41.8分贝。
2013年扬州市区及县(市,区)各功能区昼间等效声级和夜间等效声级年均值均能达标,各类功能区均符合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四、生态环境
以遥感解译结果为主,结合环境统计和环境监测成果对我市2012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评价。2012年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72.49,生态环境状况良好,状况为:植被覆盖度较高,生物多样性较丰富,基本适合人类生存。与上年相比无明显变化。其中,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排名前3位的分别为宝应县、高邮市和广陵区。

扬州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年际变化示意图
五、污染物排放及处理状况
1、废气
2013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1455.4亿立方米,与上年相比增加12.2%。全市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为48891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45802.5吨,生活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3088.6吨;氮氧化物年排放总量为81566.7吨,其中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为62680.3吨,生活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582.4吨。
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呈增长趋势,2013年扬州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89.2万辆,其中汽车保有量达到42.5万辆。全市机动车排放污染物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PM10)排放总量分别达到8.6万吨、1.04万吨、1.83万吨、0.16万吨。
2、废水
全市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9757.2万吨,与上年相比增加4.6%;工业废水处理量为6425.12万吨,占全市工业废水总量的65.9%。其中直接排入环境的废水量为6385.95万吨,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废水量为3371.22万吨;全市城镇居民生活用水总量为21153.2万吨,生活污水排放总量为18583.7万吨。
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54952.4吨,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1918.7吨,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0893.9吨;氨氮排放总量为7344.6吨,其中工业氨氮排放量为954.2吨,生活氨氮排放量为4485.7吨。
3、固体废物
2013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14.9万吨,综合利用量为307.9万吨,处置量为6.0万吨。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0.5万吨,综合利用量为7.2万吨,处置量为3.2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