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发布《镇江市2010年环境状况公报》。
镇江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刘晓东 2011年6月5日
综述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环保工作以推进生态市创建为主线,不断巩固提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建设成果,积极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有效化解环境矛盾;以污染物减排为抓手,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在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不断推进的同时,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比例达到90.7%;长江干流水质保持在优良状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总体来看,全市环境质量稳中趋好,部分环境指标较上年明显提升。
一、空气环境 (一)废气排放情况 2010年,全市工业煤炭消费总量为1591.57万吨,其中燃料煤消费量1496.95万吨,原料煤消费量94.62万吨。燃料油消费量3.57万吨。工业废气排放总量1974.17亿标立方米,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56402.3吨,烟尘排放量12374.7吨,工业粉尘排放量5828.34吨。 (二)城镇空气 镇江市区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0.024毫克/标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0.036毫克/标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0.096毫克/标立方米,均优于国家二级标准。 丹阳市云阳镇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0.037毫克/标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0.036毫克/标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0.081毫克/标立方米,均优于国家二级标准。 句容市华阳镇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0.020毫克/标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0.016毫克/标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0.068毫克/标立方米,均优于国家二级标准。 扬中市三茅镇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0.027毫克/标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0.029毫克/标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0.082毫克/标立方米,均优于国家二级标准。 (三)酸雨 全市降水pH值在4.88-7.55之间,酸雨发生率为13.2%。
二、水环境 (一)废水排放情况 2010年全市工业废水排放总量 8186.66万吨,其中镇江市区、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工业废水排放量分别为5345.72万吨、1053.89万吨、1493.26万吨和293.79万吨。全市工业废水达标排放量8064.93万吨,工业废水达标率98.51%。 工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挥发酚0.97吨,化学需氧量11499.8吨,氨氮553.34吨,石油类23.03吨。 (二)城市饮用水源 市区金山水厂和金西水厂2座集中式供水厂共用的1个取水口,是我市的主要饮用水源地。丹阳市和扬中市的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亦取自长江,句容市集中式饮用水主要取自北山水库。全市各饮用水源地水质均满足Ⅲ类水标准。市区、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 (三)长江 我市长江外江段保持Ⅱ类水质标准,总体水质为优。我市入江支流水质达标率为90%,水质总体良好。 (四)运河 古运河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大运河总体水质状况为良好。 (五)城镇主要河流 市区运粮河、丹徒区通济河水质未达到水域功能区要求,市区团结河和捆山河、丹阳市丹金溧漕河、句容市的句容河、扬中市各内港和内河等水质均满足水域功能区要求。
三、声环境 (一)市区 镇江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4.2dB(A)(昼间) ,声环境质量为较好。 功能区噪声1类区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3.1dB(A),夜间为42.3dB(A),满足国家1类区标准;2类区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5.8dB(A),夜间为46.8dB(A),满足国家2类区标准;3类区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8.3dB(A),夜间为49.9dB(A),满足国家3类区标准;4类区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8.3dB (A),满足国家4类区标准,夜间为56.7dB(A),未达国家4类区标准。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7.2dB(A),质量等级为好,满足交通干线噪声标准。 (二)城镇 丹阳市云阳镇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3.9dB(A)(昼间);交通干线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7.7dB(A)。 句容市华阳镇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1.3dB(A)(昼间);交通干线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1.9dB(A)。 扬中市三茅镇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2.3dB(A)(昼间),交通干线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6.8dB(A)。
四、工业固体废物 2010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543.28万吨,其中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538.58万吨,危险废物产生量4.7万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量504.44万吨,其中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3.15万吨,处置量1.55万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92.85%,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100%。
五、辐射环境 全市电离辐射污染源主要有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应用项目。截止2010年底,涉源单位共有42家,放射源253枚;射线装置单位138家,射线装置377台(套)。 2010年我市原野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平均值为50.9 nGy/h,环境空气中氡浓度为10.0Bq/m3,饮用水中总α和总β的含量分别为29.8 mBq/L、71.9 mBq/L,土壤放射性核素238U、232Th、226Ra、40K、90Sr、137Cs含量范围分别为39~55.6、68.0~74.3、43.5~49.2、723~760、0.11~0.19、0.558~1.04 Bq/kg,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电场强度范围为0.27~0.57 V/m。 全市的辐射环境质量属天然本底水平,饮用水、环境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浓度及环境γ辐射水平和电磁辐射水平均在江苏省天然本底水平范围内。
备注:本公报环境质量评价采用如下标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部分项目)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3、空气污染指数(API)分级表
4、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等效声级 Leq:分贝
5、电磁辐射防护标准[GB 8702-1988](公众照射导出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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