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包头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二条“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的规定和《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的要求,现将包头市2016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信息发布公告如下。 一、综述 包头市固体废物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全面落实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积极探索新的固体废物管理模式,全力保障包头市的环境安全。包头市环境保护局辐射土壤科负责全市固体废物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监督检查各旗县区环保局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状况 (一)工业固体废物 1.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处置利用情况 2016全市共产生工业固体废物3364.79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固体废物1473.58万吨(包括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0.4万吨),综合利用率43.8%,处置固体废物370.43万吨,处置往年贮存数量0.003万吨,处置率11%,贮存固体废物1521.57万吨,贮存率42.5%,固体废物排放量0万吨。固体废物产生的行业主要是采矿、冶金制造、火力发电,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情况见表1。 表1: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表
2.主要固体废物产生种类 全市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尾矿、冶炼废渣、粉煤灰、其它废物、炉渣、脱硫石膏、煤矸石、放射性废物、污泥等。尾矿产生量占工业固体废物总量的51.4%,综合利用率11.2%;冶炼废渣产生量占工业固体废物总量的17.9%,综合利用率93.1%;粉煤灰产生量占工业固体废物总量的11.0%,综合利用率90.3%;其它废物产生量占工业固体废物总量的10.4%,综合利用率61.3%;炉渣产生量占工业固体废物总量的4.4%,综合利用率63.6%;脱硫石膏产生量占工业固体废物总量的4.6%,综合利用率43.7%;煤矸石产生量占工业固体废物总量的0.2%,综合利用量率100%,全市主要固体废物产生量前五类利用处置情况见表2。 表2:主要工业固体废物种类表
3.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前五位企业情况 全市产生固体废物前五位的企业是包钢(集团)公司、包钢集团巴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包钢集团宝山矿业有限公司、东方希望包头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沃尔特矿业有限公司,五家企业共产生固体废物2176万吨,占全市固体废物产生量的58.3%,工业固废产生量前五位企业情况见表3。 表3:工业固废产生量前5位企业情况 (单位:吨)
(二)工业危险废物 1.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及处置利用情况 2016年全市产生工业危险废物8.33万吨,其中综合利用2.69万吨,处置4.72万吨,贮存0.95万吨,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见表4。 表4: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2.主要工业危险废物种类 全市产生工业危险废物种类主要是焚烧处置残渣、有色金属冶炼废物、精(蒸)馏残渣、含铬废物、废酸等,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前五位类别见表5。 表5:主要工业危险废物种类
3.产生工业危险废物主要企业 全市产生工业危险废物的主要企业是普拉特交通能源有限公司、包钢(集团)公司、华鼎铜业发展有限公司、明拓集团铬业科技有限公司、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这五家企业产生危险废物总量为74856.16吨,占总产生量的89.9%,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前五位企业情况见表6。 表6: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前五位企业情况
4.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许可证颁布情况 全市有2家单位取得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1家是危险废物废矿物油经营单位内蒙古九瑞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由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颁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家废矿物油收集单位包头市九原区惠琴废润滑油回收站,由包头市环保局九原分局颁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内蒙古包头阳光美景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的包头危险废物处置中心,2014年2月包头市环境保护局颁发了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2017年6月30日,由于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四巡查组巡查提出的有关要求,该公司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及危险废物处置等有关规定,不能继续进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包头市环保局在其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到期的情况下未给予续期,要求阳光美景公司进行停业整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布情况见表7。 表7:包头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发情况
(三)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情况 包头市现有两座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一座是包头市东河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一座是主要处理昆区、青山区的包头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包头市另有一座位于九原区的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厂(普拉特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厂)。2016年包头市区产生生活垃圾63.8万吨,处置量62.3万吨,主要处置方式为填埋与焚烧,包头市区生活垃圾产生处置情况见表8。 表8: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情况
(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情况 包头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有两套,一套是从事医疗废物处置的高温蒸汽处置设施,设计年处理能力为2483吨/年,一套是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设计年处置能力为5.93万吨/年,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情况见表9。 表9:包头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情况
三、其他内容 1.信息发布城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2.信息发布机构:包头市环境保护局 3.信息发布日期:2017年6月25日 4.信息发布周期:一年 5.信息来源:包头市环境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