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水质状况报告(2018年6月)一、监测情况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和<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内环办〔2018〕170号)文件要求,通辽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地级以上5个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了监测,分别为通新净水厂、西水源地西水厂(二水厂)、西水源地北水厂(三水厂)、西水源地河西水厂(四水厂)、南水源地南水厂(五水厂)。 1.监测点位 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具体在自来水厂的汇水区进口(处理设施前)设一采样点。 2.监测项目 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23项(见内环办〔2018〕170号)。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采用单因子评价法。(备注:采用新标准评价,以替代原评价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 三、评价结果 本月监测的5个水厂水质均未达标。2018年6月通辽市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见下表: 2018年6月通辽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四、超标原因分析 铁、锰及砷超标是由于通辽地区本底偏高造成的,氨氮超标主要是农业农村等面源污染导致。 备注: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