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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金昌市2017年度环境统计公报
2019-06-21 09:03:02 来源: 作者: 【 】 浏览:126次 评论: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现发布金昌市2017年度环境统计公报。

一、环境状况

2017年是“十三五”环境质量全面实施阶段,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达标,城市声环境质量良好。

(一)环境质量状况

环境空气质量  2017年金昌市区环境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为27μg/m3,达到二级标准;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为15μg/m3,达到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为101μg/m3,未达到二级标准;细颗粒物浓度年均值为29μg/m3,达到二级标准;臭氧浓度平均值为138μg/m3,达到日最大8小时平均限值;一氧化碳浓度平均值为1.00mg/m3,达到24小时平均二级限值;空气质量达标的天数共322天,占总天数的88%,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改善。

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10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态势。

声环境质量  市区区域声环境质量评价等级为较好。平均等效声级为48.2分贝,监测点达标率为94.6%,达到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等级划分的一级标准,与上年相比,平均等效声级降了5.2分贝,测点达标率与上年相比,上升了2%;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2.9分贝,监测点达标率为100%,与上年相比,平均等效声级上升了2.4分贝,监测点达标率与上年相同。

(二)工业“三废”排放及治理情况

2017年,全市纳入统计的重点排污企业为42家。重点调查企业工业生产总值294.45亿元(现价);企业工业锅炉44台,7446蒸吨;工业炉窑42座。全市环境统计工业企业耗煤总量407.59万吨,其中燃料煤消耗量377.36万吨。燃料油消耗量(不含车船用)0.373万吨。焦炭消耗量13.76万吨。用电量34.07亿千瓦时。

废气  全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526.62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159.37亿标立方米,下降了23.23%。全市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36834.63吨,较上年增加18611.16吨,上升了102%;烟(粉)尘排放量8483.64吨,较上年增加3779.53吨,上升了80.35%。氮氧化物排放量5249.93吨,较上年增加693.28吨,上升了15.21%。重点调查企业废气治理设施157套,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1589.24万立方米/时,其中有脱硫设施49套,;有脱硝设施16套,有除尘设施77套;废气处理设施全年运行费用为35992.94万元。

废水  2017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3853.94万吨,较上年增加了301.33万吨,同比上升8.48%。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874.59吨,较上年增加了343.22吨,同比上升9.72%;氨氮排放量455.24吨,较上年减少120.24吨,同比下降20.87%。

工业企业取水量4478.09万吨,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1550.33万吨,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87.51吨,较上年减少499.33吨,下降了63.46%;工业氨氮排放量50.01吨,较上年增加13.03吨,增加了35.24%。重点调查企业现有废水治理设施数21套,废水治理设施处理能力13.29万吨/日,废水治理设施全年运行费用5004.26万元。

全市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2248.25万吨,较上年增加248.80万吨,增长12.44%,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550.76吨,较上年减少193.73吨,减少7.06%。生活污水中氨氮排放量402.66吨,较上年减少135.63吨,下降25.20%。

工业固体废物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150.88万吨,较上年增加59.74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168.46万吨,较上年增加22.22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14.6%,较上年上升1.2%;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804.98万吨,处置量183.75万吨。

生活垃圾  全市生活垃圾处理量为10.08万吨,处理率为100%,与上年度持平。

注:此部分内容数据均为生态环境部审核的初步数据

(三)生态环境现状

全市生态环境保持稳定。辖区现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即甘肃省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辖区面积345.6平方公里;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即甘肃省金昌市芨芨泉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510.7平方公里。全市组织开展了“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内22项建设项目(其中采矿类项目18项,水电类建设项目3项,旅游项目1项),逐一进行清理整治,18处矿点完成生产生活设施拆除、井口填埋封闭、地形地貌恢复、草籽撒播等工作,设置围栏、设立警示匾、提示牌;2处水电项目中,西大河二级水电站已按要求停止建设,并拆除厂房标段临建及施工设施,平整覆土;军马二号电站已规范了生产生活垃圾处置、危废物管理,1、2、3号机组完成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备案和水资源评价复评,编制完成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处水利设施为西大河石梯子渠首,始建于1975年。1处旅游公园(豹子头森林公园)虽已批复,但至今未实施建设。芨芨泉省级自然保护区编制完成了《甘肃金昌市芨芨泉省级自然保护区区划报告》,对风电项目和输变电项目的风机和检修便道进行圈围,设置警示标语、警示牌等,对历史遗留的农场进行圈围,放牧点进行搬迁,实施完成了保护区围栏建设工程。

二 、环境保护工作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市级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45个,项目投资总额31.32亿元,环保投资2.13亿元,“环评”执行率100%。完成环保验收项目12个,项目总投资20.16亿元,环保投资1.44亿元。

环境监察  全市实施排污申报单位136家,其中废水国控重点源4家、废气国控重点源13家、污水厂国控重点源2家、重金属国控重点源4家,开征排污费33297007元。

对全市新建项目“三同时”39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环境监察。

进一步加大了现场执法和行政处罚力度,对47起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217.2279万元。

2017年,我局及时处理群众信访投诉案件总共237件,其中省环保厅督办案件5件(其中:市级4件,县、区级1件);环保信箱投诉案件2件(其中:市级1件,区级1件);“12345”市长信箱、“12345”市长热线传真交办案件31件(其中:市级23件,县级1件,区级7件);“12369”环保热线、“12369”环保微信、“12369”环保网站投诉案件217件(其中:市级83件,县级75件,区级53件,开发区6件);其他来信来访来电5件,其中群众电话投诉举报案件1件,“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环境污染投诉案件1件,市民来信1件,市民来访2件;以上交办案件均已办结,办结率达到100%。

2016年12月中央环保第七督察组在甘肃期间,督察组共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72件,约占全省投诉总量的3.62%。2017年以来,对各信访投诉件办理情况进行了后督查,除金化集团公司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罚款未缴纳外,其它案件均全部办理,罚款全部缴清。经调查,已办结案件71件,其中65件情况属实,6件情况不属实。各办理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整改103家,立案查处19家,处罚金额268.9962万元,责令停产33家;行政立案1起,行政拘留2人,约谈8人,行政问责3人。

环境监测  全年完成了空气质量日报、周报、月报、年报等工作,为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撑。年内对辖区内4个地表水监测断面及1个市区饮用水源地水质断面每月进行监测、1个永昌县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每季度例行监测。对市区内203个区域噪声监测点及13条主要交通干线的44个路段交通噪声进行了监测。对全市12家废气国控重点污染源的50个排放口、3家废水重点源的5个排放口和2家污水处理厂的4个排放口进行了季度监测。

农村环境保护  2017年争取省级资金30万元,在永昌县焦家庄乡南沿沟村实施精准扶贫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使用省级项目资金30万元,敷设污水管网1200米,修建50立方米化粪池一座。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完成了全市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应用单位,电磁辐射(设施)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省环保厅,实现了“底数清、位置明、标识清、有人管”的管理目标。全市现有25家核技术应用单位,其中涉及放射源使用单位2家,共有密封放射源44枚(其中Ⅳ类源8枚,Ⅴ类源36枚),射线装置64台(其中Ⅱ类射线装置7台,Ⅲ类射线装置57台);11家电磁辐射设备单位共有611台设备(设施),其中高压线路47条,变电站设备50个,工业用电磁设备5台,广播电视电磁设备15台,移动通讯基站类设备494个,已全部办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办证率达100%。对全市25家核技术应用单位、输变电与广电通信类设施进行了辐射安全及防护设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率、整改率均达到了100%。

环境宣传  全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全市环境保护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全民环境宣传教育,积极倡导生态文明,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增强公众环境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切实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力度,逐步形成了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重点突出生态文明思想宣传,积极倡导绿色发展,充分发挥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先导作用。通过举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果展及生态环境问题现场咨询,主题书画摄影展、文艺汇演、山地自行车越野赛、环保公众开放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切实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和绿色发展理念,借助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体的舆论优势,及时让公众了解中央环保督察、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省级环保督查整改等重点工作情况,通过法律法规宣传、绿色创建、“七五”环境普法教育等活动,不断推动环境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公众参与能力。形成了全社会重视和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保护事业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金昌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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