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环境保护局
公 告
2016年 第1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的规定,提高公众和社会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认识,扩大公众参与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途径,增强公众参与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能力,从而促进减少我市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促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环境保护部《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相关规定,本着真实、准确、公开、合法的原则,现将《酒泉市二〇一五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酒泉市二O一五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酒泉市二O一五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综述】
2015年,我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促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集中处置,切实加强对固体废物的收集、贮运、处置、利用、排放的全过程控制和管理,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严厉打击各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使全市的固体废物监管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利用贮存情况】
(一)工业固体废物
2015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12.27万吨,其中尾矿172.62万吨,占全市的55.28%;冶炼废渣1万吨,占全市的0.32%;粉煤灰4.22万吨,占全市的1.35%;炉渣12.31万吨,占全市的3.94%;。其它废物71.07万吨,占全市的22.76%;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190.5万吨,贮存量53.41万吨,处置量192.40万吨。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占前5位的企业分别为金塔县营盘宏运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85.52万吨,阿克塞县鑫岳石棉矿区45.88万吨,阿克塞县金源石棉有限公司32.99万吨,国电电力酒泉发电有限公司19.52万吨,阿克塞县金塔永堂副业石棉矿13.78万吨。
(二)工业危险废物
2015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0.367431万吨,综合利用量0.219294万吨,处置量0.144589万吨,主要来源于甘肃祁连山药业有限公司的医药废渣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炼油化工总厂酸渣及酒钢集团瓜州长城电力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的废旧油漆桶,已综合利用和运至外地处置。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家,即酒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许可证号:酒市环危许字第019号。
(三)医疗废物
截止2015年全市医疗废物累计完成投资761万元,运行费用120万元。医疗废物设计处置能力3吨/日,医疗废物产生量为245.9吨,实际处置医疗废物量是245.9吨,处置率达到100%,主要处置方式为高温杀毒灭菌后安全填埋。
(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截止2015年全市共建成投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8座,累计完成投资10506.9万元,其中:肃州区、金塔县、瓜州县、敦煌市、肃北县、阿克塞县各建成1座,分别投资1578万元、983万元、1390万元、1796万元、960万元、891.5万元,玉门市建成2座,投资2908.4万元。8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全部采用卫生填埋方式进行处理,设计容量349万立方米。其中:肃州区84万立方米、金塔县36万立方米、玉门市81万立方米、瓜州县57万立方米、敦煌市55万立方米、肃北县21万立方米、阿克塞县15万立方米。已填容量180.15万立方米,其中:肃州区80万立方米、金塔县5万立方米、玉门市25万立方米、瓜州县3.46万立方米、敦煌市47万立方米、肃北县18万立方米、阿克塞县1.69万立方米。
2015年全年,全市实际填埋垃圾25.788万吨,其中:肃州区11万吨、金塔县1.438万吨、玉门市4.9万吨、瓜州县1.73万吨、敦煌市5.4万吨、肃北县0.43万吨、阿克塞县0.89万吨。全年运行费用701.16万元,其中:肃州区185万元、金塔县35万元、玉门市308万元、瓜州县60万元、敦煌市60万元、肃北县30万元、阿克塞县23.16万元。
(五) 城市污水处理
截止2015年,全市共建成污水处理厂8座,投入运行8座,污水处理后全年共产生污泥2.268万吨,安全处置2.268万吨,安全处置率100%。
(六)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截止2015年,我市辖区内18个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1个经营单位全部制定了防范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并报酒泉市环保局申请备案。
(七)附属其他内容
1.信息发布城市:甘肃省酒泉市
2.信息发布机构:酒泉市环保局
3.信息发布日期:2016年6月2日
4.信息发布周期:一年
5.信息来源:环境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