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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嘉峪关市2014年环境状况公报
2019-06-18 08:53:02 来源: 作者: 【 】 浏览:98次 评论:0

嘉峪关市2014年环境状况公报

来源:污防科时间:2015-06-03

环 境 质 量 概 述

    2014年,我市空气质量综合评价为三级(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评价)。地表水、地下水、生活饮用水各项指标及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干线噪声均达到国家标准。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一、水环境

    (一)地表水

    我市地表水主要包括北大河嘉峪关段和黑山湖水库。北大河嘉峪关段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达标率100%,水质状况为优。黑山湖水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达标率100%,水质状况为优。

    (二)地下水

    嘉峪关水源地四号井、新城镇野麻湾七组、文殊镇双泉地下水水质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中的Ⅱ类标准,各项指标无明显变化,地下水质综合评价为优。

    (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集中式饮用水源北大河和嘉峪关水源地各项指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Ⅱ类标准,水质综合评价为优。与2013年相比,水质基本无变化,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稳定。

    (四)废水

    全市排放废水3026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2772万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2046吨,氨氮643吨;生活污水排放854万吨,污水中化学需氧量487吨,氨氮44吨。酒钢集团公司污水厂和嘉峪关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

    二、空气环境

    (一)城市空气

    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分别为133μg/m3、36μg/m3、32μg/m3、30μg/m3。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值基本与2013年持平。可吸入颗粒物为全年首要污染物,比2013年上升43.01%。空气污染指数好于二级的天数为295天,占全年监测天数的80.8%。环境空气质量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

     (二)沙尘天气

    全年发生沙尘天气13次,主要集中在4-5月份。首次发生时间为3月19日,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最高值达到14.36㎎/m3,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日均值标准95.73倍。沙尘天气发生次数少于2013年,但强度比2013年明显加大。

    (四)降水

    全年降水27次,降水量72.3㎜,pH值范围为8.48~7.54。降水pH值均大于5.6,无酸性降水。

    (五)废气

    工业废气排放量2122亿立方米,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54489吨,氮氧化物排放34933吨,烟粉尘排放69568吨。全年投入2.43亿元,完成了酒钢公司选烧厂1—3号烧结机脱硫改造、宏晟电热公司新1、2号机组脱硫脱硝改造、宏达建材公司1000吨/日、4000吨/日熟料生产线脱硝改造。

    三、声环境  

    (一)区域噪声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低于48.1dB(A),声环境质量为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906-2008)中1类区标准。

    (二)道路交通噪声

    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低于 65.2dB(A),声环境质量为好,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

    (三)功能区噪声

    功能区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

    全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737.71万吨,其中综合利用315.11万吨。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送、利用处置,执行申报登记、管理计划、转移联单、经营许可证制度。处置铬渣13774.740吨,处置医疗废物145.5吨,处置率100%。生活垃圾处理量为7.2万吨,处置率100%,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管理规范达标。

    五、生态环境

    全市植被覆盖指数11.68,生态环境状况分级为差,土地退化指数-2.96。全年投入资金7365.28万元,绿化面积达到2696.23公顷,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8.77%,人均公共绿地36.3平方 米,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改善。

    六、土壤环境

    全市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为无污染,土壤质量状况为Ⅰ级。综合污染指数均小于等于0.7,土壤污染等级为清洁。

    七、机动车

    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为42735辆,环保标志核发率达到69.33%,环保定期检测数为19035辆,淘汰注销黄标车151辆,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2141吨,烟粉尘排放量274吨。

 

环 境 管 理

    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制定了《嘉峪关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6)》,成立了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下设监督考核、工业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煤炭污染防治和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五个工作组。出台了《嘉峪关市城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和《嘉峪关市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对多次违法的环湖商贸公司等5家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屡教不改、污染严重的龙鑫选矿厂等3家单位予以查封。拨付260多万元购置了4辆高压清洗车、2辆高效真空吸尘车,对嘉北、嘉东工业园和市区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对嘉北工业园京源路等道路进行了路基平整、洒水碾压和铺筑砾石。对全市23家煤炭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并建立管理台账。投入68万元在市区重点区域安装视频摄像头,实时监控各类排污行为。投入105万元对市环境监控中心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提升了在线监控能力。投入400多万元建成机动车尾气工况法检测线。出台了《嘉峪关市黄标车淘汰更新奖励补贴工作方案》,对“黄标车”淘汰进行补贴。

    “五项措施”深入推进。一是积极落实环保工作责任规定。根据《甘肃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定》,出台了《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定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嘉峪关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二是严格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完成9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三是认真开展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暨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四是不断强化环境执法。建立了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动执法机制。通过创新执法模式,有效降低管理成本,优化环保服务,提高了环境执法的质量和效能。五是全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和完善我市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推进环保信息公开。

    污染减排工作扎实推进。2014年省政府下达我市减排项目共计13项。按照省环保厅要求,对减排的各项指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责任,通过强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严格控制污染物增量,努力削减存量,全年减排二氧化硫25000吨,氮氧化物5200吨,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环评管理效能不断提高。积极服务全省“3341”和我市“4661”工程,成立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协调领导小组,提前介入,全程跟踪,责任到人。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规定要求,对全市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强化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前期审批、施工管理、竣工验收三个环节。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92个,验收项目59个。

    突出环境问题逐步解决。铬渣无害化处置工作进展顺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按要求建立各类铬渣管理台账,并进行申报登记。不断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对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全年共完成26家市级备案企业、1家省级备案企业的预案报备工作。开展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完成《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土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开展辖区内风景名胜区管理与建设环保专项监督检查。二是编制完成了《嘉峪关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三是积极开展生态村镇创建工作。文殊镇、峪泉镇通过环保部国家级生态乡镇复核并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四是强化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后续管理工作,将设施运行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落实2014年度经费 50万元,保障了设施正常运转。

    核与辐射监管再上台阶。一是建立辐射应急机制,制定了《嘉峪关市辐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二是对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申报登记、辐射环境应急预案、管理记录、辐射安全措施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各相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三是按规定做好核与辐射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工作。

    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进一步强化环保执法监管,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采取“三不三直” (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检查、直接曝光)的方式,开展了重点监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清零”专项行动、煤场粉尘污染专项执法检查、全市餐饮业油烟污染执法检查、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专项检查、燃煤小锅炉烟尘污染执法检查等一系列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共受理“12369”环境污染举报投诉电话290起,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57份、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12份,处罚26万元,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执行率为100%。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重点围绕大气、废水、重金属、危险废物、土壤、工业园区污染防治等方面,将37家重点检查企业划分到全市行政区域3个网格内,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要求,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位。相关企业对存在的环境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考评细则,明确责任、倒排日期、限期整改。

    环保能力、科技监测、宣传教育等工作切实加强。一是市环境监测及执法机构业务用房投入使用。该工程总投资3700万元,总建筑面积10138平方米。项目投用后完全满足我市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监控、环境信息、环境应急、环境宣传等各项工作需要,使我市环境监测和执法用房能力达到国家西部二级标准,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二是制定实施了《嘉峪关市2014年度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及《实施方案》。全年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为92.73%,各国控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80%以上,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100%。三是开展了“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采取发传单、挂标语、播放环境保护公益宣传片等形式,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特别是新《环保法》修订以来,在《嘉峪关日报》开辟新《环保法》宣传专栏,刊登专家学者对新《环保法》的解读,广泛宣传新法的新规定、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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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dongz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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