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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宝鸡市2015年环境质量公报
2019-06-12 09:34:04 来源: 作者: 【 】 浏览:95次 评论:0
宝鸡市2015年环境质量公报
 
2015年,遵照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要素、各类声环境指标及辖区内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等进行了监测。现将环境质量公告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
1.宝鸡市市区空气自动监测网络由市环境监测站、技工学校、三陆医院、竹园沟、陈仓环保、文理学院和三迪小学等7个质量评价站点和庙沟村1个清洁对照站点构成,实行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监测项目为SO2、NO2、PM10,PM2.5、O3和CO六参数,实时上报AQI及六参数日报;2015年全年监测365天,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72天,空气质量优良率74.5%。在93天轻度污染以上天数中,三级轻度污染59天;四级中度污染19天;五级重度污染12天;六级严重污染3天。
2. 2015年市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均值15µg/m3,二氧化氮年均值36µg/m3,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平均浓度为2.7 mg/m3,臭氧滑动8小时第90百分位平均浓度132µg/m3,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为108µg/m3,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为57µg/m3,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3. 2015年分别在市环境监测站、技工学校、三陆医院、竹园沟设置监测点,对降尘进行逐月连续监测,城区降尘量7.43吨/km2·月。
4. 2015年分别在市环境监测站、技工学校、三陆医院设置监测点,对24次过程降水进行采样分析,年采集降水量约629mm(站点采集均值),降水pH值测定范围为6.94-- 7.24,全年市区未出现酸雨。
 2015年市区环境空气中颗粒物PM10、PM2.5年均值超标,是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2015年宝鸡市空气污染总体仍呈煤烟为主、机动车尾气和扬尘混合型污染特征,且表现有一定季节性变化及空间分布的差异,城市东部地区污染明显严重于城市西部地区;冬季排放量的增加以及不利扩散气象条件、特殊地型环境,造成宝鸡市区冬季颗粒物污染加重。
二、水环境质量
1. 2015年对渭河、嘉陵江、金陵河、清姜河、千河等河流上的九个省控地表水断面开展按月进行24项指标监测,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等主要监测项目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应功能区标准。
2015年河流断面主要污染年均值统计汇总表
单位:mg/L(pH除外)
河流 断面
名称
断面类别 pH 五日生化需氧量 化学需氧量 高锰酸盐指数 氨氮 氟化物 大肠菌群(个/L)

 
 
林家村 II 8.33 1.8 12 2.2 0.320 0.39 1149
卧龙寺桥 III 8.09 2.8 14 2.5 0.997 0.51 9200
虢镇桥 IV 8.10 2.5 16 2.4 0.967 0.54 13167
常兴桥 III 8.31 2.2 12 2.5 0.501 0.48 7933
嘉陵江 凤州 III 8.30 1.8 10 2.1 0.093 0.28 1433
灶火庵 III 8.32 2.1 11 2.1 0.243 0.25 2398
清姜河 玻璃厂前 III 8.12 2.1 12 2.2 0.445 0.34 4608
千河 千阳公路桥 III 8.50 2.4 16 2.8 0.800 0.58 7300
金陵河 金陵桥 III 8.25 2.7 14 2.6 0.555 0.40 9200
GB3838-2002 Ⅱ类 6--9 3 15 4 0.5 1.0 2000
Ⅲ类 6--9 4 20 6 1.0 1.0 10000
Ⅳ类 6--9 6 30 10 1.5 1.5 20000
 
2. 2015年,按枯、平、丰水期,对冯家山水源地上游的千陇交界、千河公路桥进行了19项指标监测,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功能区标准。对两个市级饮用水源地按月进行64项指标、全年进行1次109项指标全分析监测,嘉-清饮用水源地(益门桥监测断面)和冯家山饮用水源地的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等监测项目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功能区标准。
3.2015年我市辖区内国家重点流域监测断面(渭河魏家堡断面、嘉陵江黄牛铺断面)按月进行24项指标监测,各项监测指标分别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Ⅱ类功能区标准。
三、声环境质量
1. 2015年我市各类功能区噪声按季度进行昼夜24小时等效声级监测,共布设四个类别(居民文教区、工商混合区、工业集中区、交通干线两侧)的10个噪声功能区点位,全年监测4次,四个功能区类别的昼、夜等效声级年均值达标。
2. 2015年4月,对市区28条主要路段进行了交通噪声监测,监测道路总长88926米,监测点位53个,道路平均等效声级值68.3 dB(A),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关标准。
3. 2015年9-10月,对市区111个网格点位区域噪声监测进行监测,平均等效声级值55.6 dB(A),低于国家标准,交通噪声为主要环境噪声污染源。
 
 
 
 
 
2015年区域环境噪声源构成图
 
2015年,我市持续推进和谐宝鸡创建,连续组织实施了“治污降霾保卫蓝天”、“渭河三年变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系列环保行动,实现环保工作整体、持续推进,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全市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趋于稳定,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区域声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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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dongz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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