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2015年环境质量公报
宝鸡市2015年环境质量公报 2015年,遵照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要素、各类声环境指标及辖区内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等进行了监测。现将环境质量公告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 1.宝鸡市市区空气自动监测网络由市环境监测站、技工学校、三陆医院、竹园沟、陈仓环保、文理学院和三迪小学等7个质量评价站点和庙沟村1个清洁对照站点构成,实行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监测项目为SO2、NO2、PM10,PM2.5、O3和CO六参数,实时上报AQI及六参数日报;2015年全年监测365天,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72天,空气质量优良率74.5%。在93天轻度污染以上天数中,三级轻度污染59天;四级中度污染19天;五级重度污染12天;六级严重污染3天。 2. 2015年市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均值15µg/m3,二氧化氮年均值36µg/m3,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平均浓度为2.7 mg/m3,臭氧滑动8小时第90百分位平均浓度132µg/m3,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为108µg/m3,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为57µg/m3,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3. 2015年分别在市环境监测站、技工学校、三陆医院、竹园沟设置监测点,对降尘进行逐月连续监测,城区降尘量7.43吨/km2·月。 4. 2015年分别在市环境监测站、技工学校、三陆医院设置监测点,对24次过程降水进行采样分析,年采集降水量约629mm(站点采集均值),降水pH值测定范围为6.94-- 7.24,全年市区未出现酸雨。 2015年市区环境空气中颗粒物PM10、PM2.5年均值超标,是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2015年宝鸡市空气污染总体仍呈煤烟为主、机动车尾气和扬尘混合型污染特征,且表现有一定季节性变化及空间分布的差异,城市东部地区污染明显严重于城市西部地区;冬季排放量的增加以及不利扩散气象条件、特殊地型环境,造成宝鸡市区冬季颗粒物污染加重。 二、水环境质量 1. 2015年对渭河、嘉陵江、金陵河、清姜河、千河等河流上的九个省控地表水断面开展按月进行24项指标监测,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等主要监测项目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应功能区标准。 2015年河流断面主要污染年均值统计汇总表 单位:mg/L(pH除外)
3.2015年我市辖区内国家重点流域监测断面(渭河魏家堡断面、嘉陵江黄牛铺断面)按月进行24项指标监测,各项监测指标分别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Ⅱ类功能区标准。 三、声环境质量 1. 2015年我市各类功能区噪声按季度进行昼夜24小时等效声级监测,共布设四个类别(居民文教区、工商混合区、工业集中区、交通干线两侧)的10个噪声功能区点位,全年监测4次,四个功能区类别的昼、夜等效声级年均值达标。 2. 2015年4月,对市区28条主要路段进行了交通噪声监测,监测道路总长88926米,监测点位53个,道路平均等效声级值68.3 dB(A),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关标准。 3. 2015年9-10月,对市区111个网格点位区域噪声监测进行监测,平均等效声级值55.6 dB(A),低于国家标准,交通噪声为主要环境噪声污染源。 ![]() 2015年区域环境噪声源构成图 2015年,我市持续推进和谐宝鸡创建,连续组织实施了“治污降霾保卫蓝天”、“渭河三年变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系列环保行动,实现环保工作整体、持续推进,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全市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趋于稳定,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区域声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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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dongz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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