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情况的通报
渭南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7年4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情况的通报 渭环函〔2017〕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根据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情况,按照《渭南市2017年铁腕治霾专项整治工作考核排名办法》(渭市办字〔2017〕51)要求,现将2017年4月份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情况通报如下: 4月份我市中心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66.7%,比2016年同期的53.3%上升了13.4个百分点。PM10浓度130ug/m3,同比下降9.7%;PM2.5浓度54ug/m3同比下降5.3%;达标天数20天,其中优2天,良18天,同比增加4天。各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好到差分别为白水县、合阳县、潼关县、澄城县、大荔县、蒲城县、华阴市、华州区、高新区、富平县、经开区、临渭区;达标天数由多到少分别为白水县26天、华阴市26天、蒲城县25天、合阳县24天、华州区24天、潼关县23天、临渭区20天、经开区20天、大荔县19天、富平县18天、高新区16天、澄城县14天。 1-4月份我市中心城市PM10浓度171ug/m3,同比上升1.8%;PM2.5浓度100ug/m3同比上升28.2%;累计达标天数49天,其中优3天,良46天,同比减少5天。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累计综合指数由好到差分别为合阳县、澄城县、大荔县、蒲城县、华州区、白水县、富平县、华阴市、临渭区、高新区、经开区、潼关县;环境空气质量累计达标天数由多到少的分别为合阳县72天、澄城县63天、大荔县63天、蒲城县60天、白水县59天、华州区57天、华阴市57天、潼关县51天、临渭区50天、经开区49天、富平县43天、高新区38天。
渭南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