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份青海省两市六州政府所在地城镇及格尔木市空气质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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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份青海省两市六州政府所在地城镇及格尔木市空气质量状况 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督促各地切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6月份青海省两市六州政府所在地城镇及格尔木市空气质量状况公布如下: 一、总体状况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6月份,各市州政府所在地及格尔木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66.7%—100%之间,平均为93%,其中,海北州西海镇、玉树州玉树市区、黄南州同仁县隆务镇、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海西州德令哈市区、海东市平安区均为100%,海西州格尔木市市区最低,为66.7%。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在21—174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57微克/立方米,玉树州玉树市区最低,为21微克/立方米,海西州格尔木市区PM10月均浓度为174 微克/立方米为最高;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在10—37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玉树州玉树市区最低,为10微克/立方米,海西州格尔木市最高,为37微克/立方米。 二、城镇空气质量排名 依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按照污染程度由轻到重排序,两市六州政府所在地城镇及格尔木市6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详见附表。
附表 2017年6月份青海省两市六州政府所在地城镇及格尔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排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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