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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货运汽车营运标准
2012-07-23 09:43:59 来源: 作者: 【 】 浏览:1260次 评论:0
 中国环境报记者 刘晓星


  城市货运配送的环保问题一直是大城市发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日前,北京市率先出台地方标准《城市中心区货运汽车营运技术要求》(DB11/T761-2010)(以下简称《标准》),以解决城市发展中这一瓶颈问题。


  北京地方《标准》规定了城市中心区从事经营性货运汽车的类型及运输范围、技术要求、标志标识和检验方法。对于在2014年4月1日以后,仍不符合《标准》的城市配送车辆,北京市公安交通及运管部门,将不予发放通行证和营运证。也就是说,未符合《标准》的配送车辆将不得在北京五环及以内的道路上行驶。


  为了推动《标准》的贯彻实施,推进城市中心区在用货运车辆和新增货运车辆的达标进程,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指导下,北京市道路运输协会近日主办了“绿色物流、畅行北京”城市配送车辆推介会。


  倡导绿色物流


  此次大会重点宣传“绿色物流战略”,倡导节能减排、安全环保、低碳运输、经济便利的发展理念,引领和推动城市商用车(城市配送车辆)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迈进。


  北京市道路运输协会会长崔燕萍介绍说,《标准》的推出正体现了北京市在积极推进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响应环保要求等方面,所做出的积极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同时,也传递着以北京为试点,将在全国积极推进的城市配送车辆标准化工作已进入实施阶段。


  据了解,北京正在努力推进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推动实施城市中心区货物配送的货运企业标准与车辆车型、外观、安全、环保等标准,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并选择药品配送、成品油配送等为试点,探索建立中心区物流配送模式,今后还要向其他城市的生产生活必需品运输领域推广。


  与此同时,交通运输部正在以《标准》为重要参考依据,以北京为实施的试点城市,进行全国城市中心区营运货车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从《标准》中可以看出,政府施政思想在发生转变,从“限制高压”向“开放引导”方向转变,与车企和道路运输企业一道为城市配送创造良性竞争的环境。


  接轨国Ⅳ标准


  据测算,一辆载重量为两吨的轻卡可以完成4辆轻客的货运量。这表明,客货混运不仅效率低,而且加剧了道路拥堵、城市污染,对交通安全带来隐患。据了解,《标准》正式执行后,将严厉打击对黄标车上路行驶、客车拉货等违法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力度,保证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积极贯彻实施《标准》不仅可以提高车辆技术水平,提高运输效率,减少货运车辆对道路资源的占用,缓解交通拥堵;还可以规范车辆燃料限制,减少污染物排放,对提高空气质量、降低PM值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但是,在采访中,一些企业对于《标准》的实施也表示出忧虑:《标准》规定的城市货运标志标识已是可有可无,卡车进市区直接到相关部门贴一个城市用车就可以,至于是否符合《标准》则难以保证。从车型上看,北京现有城市配送车辆以中低端车和国Ⅲ车为主。大部分是国Ⅲ标准,也有不多的国Ⅱ车型。


  北京市政府相关领导在推介会上表示,《标准》正式执行后将严厉打击黄标车上路行驶、客车拉货等违法行为。


  “关键是能不能执行。”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标准》的贯彻情况与国Ⅳ标准的实施情况密切相关,客户会将车辆置换期后移,观望明年7月1日国Ⅳ标准的执行情况。若国Ⅳ如期实施且监管得力,现有国Ⅲ标准的城市用车在置换的同时也会按照《标准》的要求一步到位。

责任编辑:dongz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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