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环保司法探讨惩处环境犯罪
中国环境报记者 戚岳汉 西安报道
陕西省西安市环保局日前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座谈会,就认真贯彻《刑法修正案(八)》第三百三十八条关于污染环境罪的相关规定,与公安、检察机关有关负责人、专家学者和有关方面人员进行了研讨,进一步加强环保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确保依法惩处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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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就建立案件信息交流共享机制达成共识
责任编辑:dongz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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