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型小汽车实施国四排放标准 环境保护部将对汽车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自7月1日起,我国轻型小汽车将全面实施国四排放标准。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的《关于实施国家第四阶段轻型汽油车、两用燃料车和单一气体燃料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要求,所有生产、进口、销售的轻型汽油车、两用燃料车、单一气体燃料车必须符合第四阶段排放限值(简称“国四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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