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得起检查”,通常是上级对下级工作的一种要求,或者是一种肯定。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工作能够经得起上级的检查,当然是件不容易的事情。但话又说回来,能经得起一两次检查的工作未必就一定很过硬、很扎实。近日笔者在一周之内对某化工企业进行了两次检查,结果却截然不同。
第一次是在事先打招呼的情况下进行的,企业治污设施运转正常,外排水水质未出现异常。第二次是以暗访的形式进行的,其结果就不那么令人满意了。检查组发现,治污设施处于停运状态,未经处理的废水顺着一条暗沟排向厂外的河流,散发出一股刺鼻的气味。笔者一行的突然造访,被检查单位着实感到措手不及,面对无可辩驳的偷排事实,企业领导不得不承认了“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环境违法行为。
多年来的环境监管实践表明,类似这种“经不起不检查”的问题还并非个别现象。君不见,有的地方或单位得知上级要来检查工作,便赶紧突击,加班加点地乔装打扮一番,最终给检查组留下一个不错的印象;有的在上级检查时,工作的确不错,但检查组一走,却完全是另外一番景象。更有甚者,有的人因为应付检查有方而受到上级一两句“经得起检查”的表扬之后,居然还洋洋得意、沾沾自喜。这种盲目、浅薄的虚荣心实在要不得。
对于一个地方或一个单位来讲,接受上级的检查终归是一时的、局部的,更多则是处在不被检查的状况之下。“经得起检查”是一种被动行为,而“经得起不检查”则明显具有主动性和自觉性。由此不难看出,“经得起不检查”显然比“经得起检查”更加过硬、更加难能可贵。就企业而言,如何在上级不检查的情况下,自觉地做好环保工作,切实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无疑是一个必须认真回答的经常性课题。从根本上讲,“经不起不检查”反映的是一个地方或一个单位领导思想作风不端正的问题。说得严重一点,就是诚信缺失。由此看来,较之于偷排本身,企业管理者思想深处的“漏洞”无疑更具危害性。堵塞偷排的暗道不难做到,而修复思想上的“渗漏”却并非易事。
解决这个问题要从两方面做起。一方面,被检查单位要切实端正思想作风,真正把工作置于向社会负责、向公众负责、向环境负责这个根本立足点上,而绝不能把心思用在如何欺骗上级、对付检查上。另一方面,上级机关深入企业检查时,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不为一时的、局部的假象所迷惑,不让善于投机取巧的人有空子可钻。同时也要改进检查的方式方法,要多一些不打招呼的暗访,少一些事先告知的明查,这样才能真正发现问题。
总之,能够经得起不检查,那才叫真正过得硬。
(作者为河南省环保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