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政府日前发布了“十一五”南宁市环境质量状况,通报“十一五”污染减排完成情况。“十一五”期间,南宁市在经济发展较快的情况下,全市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在经济增长年均达15.5%的情况下,南宁市的环境质量不但没有下降,反而稳中有升。”南宁市环保局局长黄建宁在会上说,优良的环境质量,使南宁市在2010年1月获得了国家环境保护领域最高的社会奖第六届“中华宝钢环境奖”。
据介绍,“十一五”期间,南宁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尤其是2009年,南宁市的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近10年来的历史最好水平,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以及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也降到近10年来的最低浓度,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各省会首府城市中排名第三。水环境功能区按照国家重点城市定量考核标准水质达标率均保持在100%。南宁市各年度区域声环境质量为54.1~55分贝,达到国家考核标准小于60分贝的要求。道路交通声环境69.1~69.8分贝,也达到了国家考核标准小于70分贝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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