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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布局要科学严谨
2011-08-08 14:26:07 来源:中国环境网 作者:史春 【 】 浏览:637次 评论:0

 

      化学品安全生产造成的环境安全事故屡见不鲜,笔者认为,这与化工行业规划和布局不合理有密切关系。加之,一些地方不顾资源环境条件,争相新建、扩建化工企业,加速扩张化工园区,导致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和新产生的布局性环境风险隐患并存。


  我国化工行业布局不尽合理,下列一组数据足以说明。


  2010年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了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在排查的46682家企业中,12.2%的企业距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区域不足1公里;10.1%的企业距离人口集中居住区不足1公里;同时72%的企业分布在重点流域沿岸,其中分别有12604家、5092家、3989家和3488家企业位于长江、黄河、珠江和太湖沿岸。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导致的环境隐患正严重威胁我国的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因此,我国化工行业需要一场规划和布局上的大整治。


  首先,先规划后建设,制订化工行业发展规划。建议国家结合“十二五”规划,对我国化工行业布局进行全面规划,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确保安全”的原则,先规划,后建设。在环境敏感地区不再规划、新上化工项目。对已有的坐落在城市周围、水源地、居民区以及卫生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要结合城市建设规划及产业规划进行布局调整,制定搬迁方案。


  其次,调整化工行业布局,新建企业一定要入园入区。新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必须在化工规划区域内建设。化学工业布局要强调实现化工企业的基地化、大型化、一体化方向。


  第三,认真把好环境影响评价关。对没有开展化工行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区域,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未被批准的区域,不再新上化工企业。对于化工企业点源建设,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求,不准建在环境敏感区、城市上风向,对卫生防护距离不能满足标准要求的化工企业,不予批准建设。同时,对化工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价。建议从严审批化工项目,原则上县级、市级环保部门不再具有化工项目审批权,统一由省级环保部门严格审批。

 
责任编辑:dongz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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