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5日,环境保护部环境投诉受理中心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萍安塑料加工厂每晚8点开始焚烧垃圾,产生恶臭气味,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了很大影响。
接到转办件后,萍乡市湘东区环保局立即对这家企业进行了调查。经查,投诉人反映的萍乡市萍安塑料加工厂(以下简称萍安塑料厂)2011年5月投资50万元租赁萍乡市第五塑料厂闲置厂房,利用废旧塑料从事塑料粒子生产,生产能力为300吨/年。这家工厂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且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据了解,投诉人反映焚烧垃圾产生的恶臭气味主要是由这家工厂经常夜晚焚烧造粒机筛网粘连的塑料废渣造成的。由于未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塑料废渣焚烧后产生的废气和异味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
针对萍安塑料厂存在的问题,湘东区环保局对这家工厂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湘东区环保局报请湘东区人民政府依法对非法生产的萍安塑料厂实施关停(湘环字〔2012〕27号),并于2012年7月对工厂生产车间和厂房进行了封存。但2012年8月,萍安塑料厂擅自恢复了生产。
2012年8月28日,湘东区人民政府同意对萍安塑料厂实施关闭取缔(湘府办抄字〔2012〕103号)。为妥善处理这一信访问题,湘东区环保局又采取了以下处理措施:2012年9月7日,函请湘东供电公司切断萍安塑料厂生产电源(湘环发〔2012〕32号);2012年9月7日,函请湘东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2年10月1日前吊销萍安塑料厂的工商营业执照(湘环发〔2012〕33号)。
2012年9月20日,湘东供电公司切断了萍安塑料厂生产电源,并拆除收缴了萍安塑料厂的生产电表。2012年9月21日,经萍乡市、湘东区环保部门现场察看,萍安塑料厂已全面停止生产。
萍乡市环保局要求湘东区环保局加强对萍安塑料厂的监管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做好这家工厂关闭取缔工作,防止其死灰复燃。
当地环保部门向投诉人反馈了处理情况,投诉人对环保部门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